当心,这些消费“套路”套住你 青岛市发布2019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青岛晚报 2020-03-16 05:53 大字

近日,青岛市消保委从2019年受理的消费投诉中,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挑选出十件较为典型的投诉案例,集中在网络购物、医疗保健、预付卡、快递、教育培训、车辆及4S店、旅游等领域。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发布,引导消费者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1

偏信中医神疗效身体受损获赔偿

2019年3月12日,胡女士由朋友介绍,在市南区某中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办理一张价值39800元的健康卡理疗,一共可做十次身体综合调理,另赠送三次,包括艾灸、点穴、按摩、化妆品等。胡女士做到第九次时,身体部位出现灼痛流血、感染等症状,遂入院治疗,花费医疗费5000余元,胡女士找到该中医馆,要求退费并承担精神损失,遭到中医馆拒绝。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后,胡女士也提供了双方的聊天记录,最终商家与胡女士达成一致意见,为胡女士退费26000元,胡女士表示满意。

案例2

邮寄空调遭破损损失应由快递赔

2019年7月1日,黄先生在李沧区通过某快递公司,往天津给家人发送了一台价值3000元的全新格力空调,并在工作人员的提示下为空调保价3000元。但家人在天津收货时发现空调室外机摔坏,找快递公司索赔,快递公司只同意对室外机进行修理,拒绝赔偿。黄先生遂投诉至青岛市消保委。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本人并没有签收快件,快递公司应对整机负责,而不是仅仅对室外机负责,保价快件丢失、毁损、短少,应当按照保价金额予以赔偿。最终快递公司对消费者进行了全额赔偿,并退回运输费200元。

案例3

艺术摄影套路深理性消费是关键

2019年10月,青岛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孙女士的投诉电话,诉称其6月份在网上预订了青岛某艺术摄影工作室2800元的艺术摄影套餐,10月6日到店里看拍摄样片时,前台、化妆师、摄影师轮番游说,最后经理又承诺给个大折扣,自己一时冲动增加了水晶套、画卷套等共计45000元,但离开工作室后两小时就开始后悔,于是打电话要求退款,工作人员未予答复。市消保委认为,合同虽然是双方共同签订的,但在签订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味地推荐引导消费者加套系,导致消费者一时冲动消费,服务也存在瑕疵。最终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退款41200元。

案例4

残障儿童权益损亲情调解勇担当

2019年8月9日,孙女士给孩子在市南区某助听器智能听力中心购买了一部助听器,共花费34350元。购买前工作人员并未告知有儿童专用款,自己便购买了普通成人款,因孩子较小且佩戴不适,总是将助听器拿下来,差点将助听器的电池吞进腹部。为避免发生意外,孙女士便到商家协商是否可以退换,但是工作人员告知要换成儿童款,需额外缴纳14500元。孙女士遂进行投诉。

因涉及残障儿童的投诉纠纷,接到投诉后,市南区消保委香港中路分会工作人员十分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处理。经过近一个月的反复调解之后,最终店方理解并领会残疾儿童的相关权益,主动配合予以全额退款。

案例5

培训机构擅停课维权调解挽损失

2019年6月,平度市消保委集中受理了三起涉及某教育培训机构擅自停课,未结业课程处理不到位引起的纠纷。李先生和郭女士分别反映,其为孩子办理的8140元智力开发课程未结业,经营者即关门停业,剩余课程未妥善处理;庞女士反映,其为孩子办理的5400元智力开发课程未结业,经营者要求转课,庞女士不同意转课方式。经调解,经营者与三位消费者达成和解,根据消费者的诉求退费或转较多课时的课程,退费时间和转课方式,经营者与消费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案例6

定制家具有问题退货处理有依据

2019年6月,青岛市即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环秀分会接到消费者孙女士投诉,反映其于2018年通过“某某橱柜厂”订购上千元的衣柜柜门,到2019年3月发现柜门变形,无法正常使用,联系厂家但其拒绝处理,消费者对此不满,因此提出退货退款的要求,请求环秀分会给予调解处理。经过环秀分会工作人员的调解,最终厂家同意了孙女士的退货要求,退还了货款。

案例7

4S店供车未如期理当双倍返定金

2019年5月,青岛市市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河西分会接到消费者刘先生对某汽车4S店的投诉,反映其在车展时从该汽车4S店购买某品牌汽车,交纳定金5000元,双方约定一个月内供车。6月份时,双方约定时间已到,但该汽车4S店提供不出刘先生所定购的汽车。经调解,4S店全面接受违约事实,并积极联系厂家,在得到厂家对该车型供货的否定答复后,主动承担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最终给予刘先生双倍返还定金。

案例8

买保健品遭反对协调退款解烦忧

投诉人娄先生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2019年十一假期结束后到胶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阜安分会求助,称自己在放假期间看到某商场黄金肽保健品有促销活动,宣传“能提高免疫力、增强体质”,便花1万元购买了1个疗程的产品,老伴、儿女得知后坚决反对,认为被忽悠了,可当自己去商场退货退款时,发现该保健品已经撤柜,退货退款根本找不到人。接到投诉后,胶州市消保委阜安分会立即进行调查处理。最终,经销商同意退还娄先生购买保健品的1万元。

案例9

买车遭遇被担保不懈调解终成功

2017年以来,胶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胶北分会连续接到杨女士的投诉,反映其于2016年7月为儿子在胶州市某汽车销售公司选购汽车,购买时车行宣称零首付,办完手续后却被告知需缴纳2.8万元的首付,因杨女士手头资金不足,车行在杨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找到某担保公司,以杨女士儿子的名义办理了6.5万元贷款,其中2.8万元用于缴纳首付,车行另外收取了6000元代办费。之后,因杨女士无力偿还贷款,担保公司将车开走,杨女士认为车行隐瞒重要信息,未经本人同意办理了贷款,增加了费用,要求退车并退还已付款。杨女士多次向消保委投诉,一开始该案调解不成已终止,但工作人员考虑到杨女士家庭非常困难,重新成立专案组,梳理新的投诉证据,多次到车行、担保公司调查,了解到担保公司扣留杨女士的车辆后便自行使用,交通违章近20次且不处理。工作人员耐心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车行最终同意退车并退回杨女士已缴纳款项共12.6万元,车辆事宜由车行与担保公司自行解决。

案例10

旅游未成不退款倾情调解暖民心

2019年12月,年近八十岁的消费者侯女士向平度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位于平度市圣凯国际公寓楼内一家店铺的店主以代办护照旅游的名义收取了自己7800元,但护照办理成功后未组织旅游,也未将款项退回,只送给自己花青叶黄素保健品及两斤海参,以代替7800元,侯女士认为商家属于欺诈行为,请求平度市消保委尽快协调商家退还7800元。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该店负责人最终同意将产品收回,将7800元送至侯女士家中。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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