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调解员助力 15年纠纷化解
本报12月3日讯近日,平度市司法局旧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矿机合同纠纷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专职人民调解员修卫东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为申请方烟台某矿业机械有限公司追回设备款354476元,节省诉讼成本近10万元。
在接到旧店法庭委派的庭前调解案件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专职人民调解员对案情进行梳理,此案涉及金额巨大,欠款时间长,证据不够完整,调解难度极大,如果走诉讼程序,除了花费巨额的诉讼费用外,还将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充分征求双方意见之后,旧店司法所对此案进行了调解。
第一次调解过程中,申请方烟台某矿业机械有限公司要求被申请方青岛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04年至2007年之间的矿山设备尾款354476元,以及2011年至今的利息及损失245344.38元,共计599820.38元。而青岛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当初对方开具的70万元发票因公司名称与实际不符无法入账,且距今久远,法人代表几经更换,发票已下落不明,这无疑为调解增加了难度。经调解员劝导,双方各自回去补充证据,核对账务。第二次调解时,在双方账务核对清楚的前提下,调解员修卫东提出,因当初双方未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如果起诉的话,法庭很难支持原告这一诉求;其次如果重新开具70万元发票,将额外花费8万余元,加之案件诉讼费用1万余元,诉讼成本接近10万。经调解员修卫东这一番分析,青岛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支付设备尾款354476元,烟台某矿业机械有限公司放弃在此期间产生的利息,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双方申请了司法确认,至此一起耗时十五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自平度市司法局为所有社区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以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此次平度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运动中,专职人民调解员已成为化解群众纠纷的排头兵,冲在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线。今年十月份,平度市人民法院与平度市司法局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以来,旧店司法所接到法庭委派的庭前调解案件25起,成功调解9起,案件金额共计41万余元,在为双方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的同时,又解决了“赢了官司,输了和气”的问题。
(记者梁超通讯员王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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