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租车辆抵押变现
早报11月25日讯 一张身份证、一本驾驶证以及几百元押金就可以租到一辆车,满足了不少人的出行需求。近日,城阳警方打掉这样一个诈骗团伙,嫌疑人通过欺诈手段将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车辆抵押给第三方从而非法获利,短短数日获利10余万。
今年11月份以来,城阳派出所接连接到汽车租赁公司的报警。某汽车租赁店老板描述,因为汽车租赁行业本身有车辆丢失的风险,所以通常汽车出租后工作人员会定期通过GPS查看车辆位置,11月中旬有两名男子来到店里租车,一开始并无异常,3天后工作人员通过GPS定位发现轿车停放在平度市某车行里,虽然租车人赵某按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进行续租,但这样的状态持续好多天。觉得事有蹊跷的张某便在汽车租赁微信群里表达了自己的担心,一问不得了,近期竟然有多家租赁车行出现类似的情况,大家七嘴八舌之后赶紧报了警。
接报后,民警迅速调取了租车门店的相关视频,根据多家店主描述,通过身份证件迅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赵某、齐某,并制定抓捕计划。店主给赵某打电话假称车辆有问题需要更换其他车辆,并且为表歉意表示可免费进行车型升级,赵某欣然同意,双方约定当天晚上在店里交接。民警通过车载GPS一直追踪可疑车辆信号,随后果断出击将赶到店里的赵某和齐某控制,并传唤至公安机关。经审查,赵某和齐某对将租来的车辆抵押给杨某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赵某供述,10月份开始他因手头缺钱,急需资金周转填补投资窟窿,贷款时间久、借又借不来,没有其他办法,于是想出了从租赁公司租车抵押变现周转的方式,本想着拆东墙补西墙,可窟窿越补越大。自10月底起先后5次从汽车租赁店里租车,遍及李沧、城阳、即墨等地,后又将车抵押给刚认识的平度二手车行老板杨某,谎称这是别人抵押给他或者他朋友的车,他有处置权,并和杨某签订了5份抵押及质押合同,从中获利10余万元。齐某也是通过同样的方法抵押3辆租赁来的轿车从中获利。目前,赵某(男,30岁,河北人)、齐某(男,34岁,河北人)因涉嫌诈骗已被城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王涛 焦静 通讯员 栾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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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度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