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为家暴子女争取学费

半岛都市报 2019-11-09 00:49 大字

平度市旧店镇妇联主席李静就是十大优秀案例办案人员。参加妇联工作10年以来,经她调节的家庭纠纷有近百件,在这近百件纠纷中,有一个家庭让她印象深刻。

2018年4月,旧店镇某村妇女陈某,到平度市妇联反映,丈夫王某对自己和儿子长期实施家庭暴力。李静说,经核实王某性格急躁,与妻子陈某长期因家务琐事争吵,夫妻关系紧张。陈某现住娘家,独自养育两个双胞胎女儿,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养育儿子,要求由丈夫抚养儿子。但其儿子极度惧怕父亲,坚决不再跟随父亲生活,要求住校。镇妇联、工作队等相关人员现场对王某进行说服教育,让王某写下不再打骂妻子儿子的保证书,承诺让儿子到双语学校住宿学习。

但王某仍不思悔改,不断打电话恐吓陈某及儿子。为避免自己与儿子身心受到更大伤害,陈某在李静的建议下,向法庭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禁止王某对陈某及其儿子实施家庭暴力。如王某违反禁令,将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平度市镇两级妇联组织跟踪服务,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了王某儿子学习及住宿问题。另一方面,积极调解,要求王某提供陈某抚养费及住校费5500元。在多方的努力下,王某给了5500元。

李静说:“在家庭调解中,我们更多地是出于社会责任感,希望能用自己的知识,让被调解人尽早和解,不至于走上法庭,最大限度化解婚姻矛盾,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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