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摆渡人”奔走生死间

青岛早报 2022-03-31 06:01 大字

“哪里?患者什么情况?好的,我马上到!”“感谢你们的爱心,您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这是器官捐献协调员的日常生活。器官移植中心的病房是个重迎生命的地方,里面时常传来幸福的笑声,而这幸福的背后,是捐献者及其家人的大爱,是器官捐献协调员风雨无阻、不顾白天黑夜,为生命接力的默默付出。今年29岁的胡学宝是一名器官捐献协调员,24小时手机不关机是常态,深夜里总有他奔赴医院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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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让生命接力前行

3月27日,青大附院崂山院区内,一位23岁的小伙子停止了呼吸,马上被从重症医学监护室推入手术室,一场器官捐献手术开始。此前,因为脑瘤转移昏迷不醒,被判定为脑死亡,已经没有救治希望,家属做出了艰难的抉择:代替亲人决定捐出器官,用于挽救他人生命。胡学宝忙前忙后,帮助协调家属办理好捐献手续。

小伙子的心脏、双肺、双肾、肝脏以及一对眼角膜从身体中取出,随后按照计算机系统的分配,提供给了不同的器官衰竭患者。小伙子的生命将在九个未曾谋面的陌生人身上得到延续。

这是胡学宝成功协调的第97例捐献者。发现潜在捐献者、联系捐献者家属、宣讲捐献政策和法规、协助完成捐献……生与死,是胡学宝和他所在团队每天都在面临的话题。

自2010年3月中国启动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开始,器官捐献协调员这份新职业就诞生了。联系“潜在捐献者”的家属,宣讲有关政策法规,并完成捐献法律手续,协助医院完成器官捐献全过程,是协调员的职责。自2015年,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器官,成为器官捐献使用的唯一渠道,这标志着中国器官捐献事业进入了更文明的新阶段。在以百万计的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面前,捐献协调员的工作意义更为深远。

胡学宝曾是青大附院手术室的一名护士,“我是2016年进入医院工作的,2017年时我的工作是手术室的器械护士,配合参与过多台移植手术。 ”胡学宝说,因为知道有太多的患者因等不到合适的器官而离开,所以他更懂得器官捐献的意义。2021年3月1日,胡学宝进入青大附院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当时团队领导过来找我谈话,看看我有没有意向转入opo,最开始也是不了解的,后来才得知了这项工作非常有意义。”胡学宝说,他很快就答应了。 “也是有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感觉,并不知道困难会大到什么程度。”胡学宝说,对他而言,更想亲身走近这些捐赠者和受捐者。“手术室是一个起点,是他们的新生,也是我们的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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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悲痛家属,最难的是开头

真正走上这个岗位,胡学宝才感受生命之“重”。一边,因为意外、突发疾病,经历着离别;一边,等待合适的器官,盼望着重生。 “一开始,真的很难向家属开口,他们正处于最绝望的时刻,你会不忍去打扰他们。 ”胡学宝说,但知道一个生命的落幕可以让至少三个生命重新绽放,这项工作必须得大胆开口。

和家属交流,胡学宝对于每一个措辞、每一个停顿,都很谨慎,希望能让他们更容易地接受。然而,由于多数人的传统观念,特别是在亲人离别时提捐献是受到排斥的。在最初的时间里,失败占大多数。胡学宝坦言,那是器官捐献协调工作的探索阶段,被质疑、被排斥,让他充满了挫败感。“协调成功的捐献者只是少数,大量的协调工作是没有结果的,甚至还会挨骂。 ”胡学宝说,但只有走了第一步,才会走后来的第二步第三步,生命才会有希望获得重生。

协调员是器官捐献流程中的 “枢纽”,连接起捐献者家庭、医院以及受捐方。当出现潜在捐献者时,医院会通知负责区域的协调员介入。一般情况下,协调员会事先通过管床医生了解病情、家庭结构,选择安静私密的地方初步沟通,如果家属不排斥,再进一步讲解相关流程和知识,如果家属拒绝,他们便不再打扰。

“一般协调顺利,一次面谈就完成第一步工作。但多数家属是犹豫的,我们就需要拜访患者家属两次三次,甚至更多次。 ”胡学宝告诉早报记者,有些时候跟其中一个家属沟通完,别的家属不了解情况,也会给他打电话。胡学宝就要马不停蹄赶到现场,再次沟通。

胡学宝协调过最小的捐献者年仅1岁,因为意外发生车祸,情况非常危急。当得到通知时,胡学宝心情非常沉重,同样初为人父的他走到病床前,看到痛哭流涕、目光呆滞的患儿父母,他自己的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在跟患儿父母沟通时,他们一滴一滴泪像带着火焰,我的心也跟着被灼伤。 ”胡学宝回忆,最后患儿父母决定捐献器官,这也让另一个家庭重燃生的希望。“去年协调成功了4位3至4岁的患儿捐献器官,多是车祸、坠楼引发的意外受伤。 ”胡学宝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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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协调都在和时间赛跑

在胡学宝工作的一年365天里,没有节假日。过去一年所经历的协调员工作里,他的工作协助挽救了400余位患者的生命,也相当于挽救了400多个家庭。胡学宝说,“这也是我开始深爱这个工作的原因。 ”

胡学宝主要负责青岛市区及周边区域潜在捐献者的协调工作,有时去周边地市,经常来回数百里路,他披星戴月为患者跑出了“生路”。“我们的工作很难有一个固定的时间,一般都是24小时随时待命,也不敢有一点马虎,错过的可能是好几个家庭的希望。 ”胡学宝表示,符合条件的供体一般都是因为颅脑外伤或脑血管疾病而导致脑死亡的病人。意外发生的不定时性、捐献者心脏停搏后获取器官的时效性,决定了协调员必须24小时待命,说走就走,一忙起来就没日没夜。在心肺系统尚且维持着生命体征的两周甚至更短的时间内获取到器官,对于移植成功率至关重要。所以,协调员们需要和时间赛跑。

他曾遇到过捐献者所有捐献流程已经走完,却在最后一步转运途中,突然病情恶化离开人世,失去了器官捐献的条件。时间的概念对他们来说,并不比手术室里执刀抢救病人的医生要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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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尽所能为家属提供最大帮助

在决定捐献器官后,来到青岛的患者及家属,胡学宝会根据每一位的实际情况,为他们提供尽可能的帮助。脑死亡的患者,多是因自发性脑出血或是意外事故。他和同事们会主动站出来,帮忙找到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尽可能地帮亲属分担一些。 ”在每次器官摘取手术前,全体医护人员会对捐献者鞠躬,默哀1分钟。 “这不只是一个形式,而是我们对一个生命离去后的奉献由衷地感谢。 ”

器官摘除后,胡学宝还会协助家属处理丧葬事宜,将所有的事情处理完毕后,很多家属忍不住在他面前大哭一场。“如果不是你们,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你们待我,就像亲人一样。 ”“在逝者家属最无助时,我们唯有尽可能地帮助他们处理各种善后事情,以减少他们失去亲人的悲痛,也是对这些付出大爱的人的一种回报。 ”至今,胡学宝已经记不清楚,捐过多少次钱,安排过多少场告别仪式。尽管这些事情很琐碎,协调员们却感觉非常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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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生命礼物”延续

在胡学宝记忆里有一位想要捐献器官的家庭让他难以忘怀。“那个先生刚刚30岁,很年轻,但是突发意外,已经是脑死亡状态。”这个先生的父亲跟妻子一直陪在他身旁,等到胡学宝去到ICU见到他俩,还没说完话。这位先生的父亲就已经边擦泪边点头:“我们家条件不好,孩子基本上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我在外工作,时常顾不上他,周围的邻居都帮忙照顾他。”这位父亲说道,他们捐献器官,一定要回报社会,没有那些好心人的照料,他家孩子不会像现在这样长成一个好好的大人。把他的器官捐出去,就当他还活着,亲人们也好有个念想……”

有很多时候付出了精力和时间,最终却失败,但这项工作本身的意义不能单纯从结果来看。 “我们要和所有家属讲清楚器官捐献这件事,并尊重他们的选择。 ”胡学宝说,每协调成功一次捐献,他的心情也很复杂,不会有成功的喜悦,反而是和家属一起悲伤,但每次看到移植的患者重获新生、康复出院,他又无比的欣慰。他说,这些捐献者有着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职业、来自不同的家庭,每一次捐献背后都有一段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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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做的更多是尊重与陪伴

“家属都有情绪激动期,接受亲人即将离世的现实是需要时间的,但是另一方面,病情不等人,很多病人的生命最后是以分钟进行倒计时的,我们不得不抓住每分钟。和家属谈捐献的时机其实很难把握。 ”

西海岸院区曾经接诊过一名女士因突发意识障碍入院,当时患者意识昏迷,血压极高,头颅CT检查提示脑干出血,病情危重,随时有呼吸心跳停止的可能。因为她的丈夫早年去世,自己一个人把儿子拉扯长大。当胡学宝到达ICU病房时,看到走廊里倚在墙角发呆的儿子,心里沉了一口气,走过去介绍了自己的身份。

“我回家跟姨妈舅舅商量下。”一天后,胡学宝接到了儿子的电话:“不能捐了,家里人不同意。”“他们说不给妈妈留个全尸,是我不孝。 ”电话那头的儿子已经泣不成声。胡学宝在这边安慰,耐心地开导他。“有些时候,我们的关系并不单纯地是协调员跟家属,更多的是陪伴者跟倾听者。 ”在现场,协调员更多的是倾听。家属说的过程,其实是整理思路的过程,需要的是协调员的共情、同频,保持开放的态度,提供家属需要的信息,陪伴他们走过捐与不捐这段心路历程。这时候,家属做出的决定才是内心真正的决定。

两天后,胡学宝又接到了这个男孩的电话。“胡协调员,我们捐!我希望妈妈能够陪伴我更长时间,她本身就是个乐观开朗的人。从小对我的教育就是‘做个好人’,我觉得她一定会支持我的决定。”在他的商量下,旁系亲属们也都理解了捐献器官不同的含义,最终捐献成功。

“有些病人非常担心,一旦进入捐献程序,也许最后的抢救机会也会失去。事实上,判定是否能捐献有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身体必须符合一系列的标准才可以。在此之前,医生必须全力以赴抢救患者。产生这样的顾虑,是因为有些人对器官捐献还不了解。 ”胡学宝告诉记者,现实中真有过签完捐献协议后,在医生抢救下患者又康复出院的情况发生,所有人都会为这种情况祝福的。

协调员生涯也让胡学宝变得更豁达和珍惜,“刚做这份工作的时候,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家属哭,我的情绪也低落,渐渐学会了控制自己,让家属觉得有依靠,告诉他们珍惜当下才是最重要的。”这份工作似乎让他忙得没有个人时间,但胡学宝仍然享受和珍惜,“器官捐赠者们生命的最后时刻都是我陪伴过来的,每一次的接触,背后都有一个逝去和重生的故事。 ”

从传统观念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到主动选择“生命尽头的馈赠”,从事器官捐献协调员的一年里,胡学宝切实感受到,越来越多的人逐步接受去世之后器官捐献的理念。而对于他来说,这条路还很长,也将怀揣着希望继续“奔走”,让生命重启更多可能。

新闻延伸

如何表达捐献意愿

器官捐献协调员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上世纪80年代中期,西班牙从国家、区域、医院三者出发建立移植协调网络,使协调员成为捐献者与受者桥梁的“西班牙模式”得到了许多国家的认同。 20世纪90年代,西班牙、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建立的由受过特殊培训的移植协调员以及内科医师组成的移植协调团队使器官移植事业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民法典》明确了无偿捐献应当采用的形式,那就是必须是书面形式或遗嘱。”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冠英说,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捐献其器官或遗体的情形下,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在该自然人死亡后,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的主体必须是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这一顺位符合条件的必须共同决定,缺一不可。

孙冠英说,这里就可能出现两个问题。首先是如果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捐献其器官的情况,直系亲属中,若有其中一人不同意捐献,就无法实现捐献,而如果自然人生前有书面形式或遗嘱表达意愿,那么只要有一名直系亲属作为执行人,就可以实施捐献。还有一种情况是没有直系亲属的自然人,若生前没有书面形式或遗嘱表达意愿,那么任何人不能代为决定捐献。

“还是希望有捐献意愿的人,特别是没有直系亲属的人,早到红十字会申请登记,避免以后产生麻烦。”市红十字工作人员说。

市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登记:一是通过青岛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 “大爱无疆——奉献者信息化平台”进行线上登记。二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各区市红十字会或社区博爱家园现场办理,市红十字捐献咨询热线0532-80790667。三是通过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眼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门诊大厅的“九月天使”爱心岗办理。

本版撰稿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徐小钦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首席记者 孙启孟

图片均由受访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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