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万买的二手车是辆重大事故车 市民称遭遇欺诈要求“退一赔三”车行称不知情可退车但需支付使用费

青岛晚报 2022-03-16 09:58 大字

花53万元买来一辆二手车,没想到竟然是一辆出过重大事故的车辆,遇到这样的事情该咋办?近日,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电话反映,他在一家二手车车行购买了一辆梅赛德斯—奔驰轿车,办完过户后查询发现,车辆竟出过重大事故,保险理赔数额高达47万余元。李先生认为,车行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还购车款等费用,并三倍赔偿。对此,车行负责人表示,售卖车辆时并不知道发生过事故,车行可以退还购车款等费用,但李先生需支付期间的使用费。

53万元买的竟是事故车

李先生反映,他和青岛和顺通汽车信息咨询中心相关负责人王先生是朋友关系,王先生在市场经营二手车。2020年8月,王先生在朋友圈里发布了一则出售梅赛德斯—奔驰轿车的信息,李先生看到后和其联系,了解车况等情况。李先生称,当时王先生和工作人员都承诺车辆未发生过重大事故,无水淹、火烧等情况,并发来相关检测报告以证实。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最终确定以53万元成交。2020年9月1日,李先生支付了2000元定金,之后分多次支付剩余购车款52.8万元,并于同年12月24日办理了过户手续,500元过户费用由李先生支付。

李先生称,此后因自己急需资金周转,又恰逢该款车型的售价上涨,准备转卖车辆。在与二手车商洽谈验车过程中,二手车商告诉李先生,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更换过许多零件。李先生通过其他渠道查询,结果让他大吃一惊:这辆轿车在2016年发生过重大事故,理赔数额高达47万余元。

退车可以需支付使用费

李先生认为,车辆属于重大事故车辆,与王先生当初的承诺和宣传情况不符,王先生的行为是严重欺诈。双方多次协商退车事宜,但遭到王先生拒绝。为此,李先生一纸诉状将其告至法庭,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并退还53万元购车款和500元过户费,并按三倍赔偿原则赔偿159万元。

对此王先生表示,2020年9月至10月双方暂定车辆价格为53万元。李先生表达购买意向后,协商由其在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先将车辆开走。至2020年12月,车辆已被开走一个多月,李先生到店表示想要退车,期间他驾车跑长途、参加婚庆公司租车服务等经营活动,赚取相应利润,并不是单纯自用于日常生活,车辆损耗严重,且车身有多处刮蹭伤。王先生称,2020年12月10日,在李先生要求下,双方到奔驰4S店做进一步检测,技师查看及电脑检测后,认为车辆车况没有问题,也没有重大事故痕迹及理赔记录。检测完毕后,双方签订购车合同,随后李先生结清尾款,双方完成过户顺利交车。

法院审理查明,李先生和王先生在合同成立后发现合同标的物存在保险理赔的情形且理赔金额大,对合同标的物影响大,继续履行合同不能实现李先生订立合同的目的,显失公平,双方所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应当予以撤销。查博士(车辆查询APP)2020年11月27日查询记录显示状态为待确认,李先生的证据不能证明王先生是在知悉车辆存在重大瑕疵情形下把车辆卖给他,因此主张的退一赔三请求不予支持。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李先生将车辆退还,同时王先生退还购车款53万元并支付过户费500元。

判决后,李先生退车但王先生却不同意,并一纸诉状将李先生告至法院,要求按每月2万元的费用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共计15个月30万元。

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先生表示,涉事奔驰轿车多次通过查博士等软件查询,都没有查到有过重大理赔记录。李先生购车后将车辆用于经营活动,原价退车同时需要李先生支付从开走车辆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使用费。

目前,双方正在等待法院审理,查询软件为何迟迟才显示出险记录,同样需要调查。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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