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金融、破产审判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 1月19日,省法院召开金融、破产审判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通报全省法院金融和破产审判工作情况。民二庭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发布会上发布的10件金融典型案例和10件破产审判典型案例的有关情况。
据通报,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积极稳妥开展金融审判工作,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青岛、日照等4个法院成立了专门的金融审判业务庭,在部分法院探索试行金融案件集中管辖,将区域内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等多发性金融案件集中审理,推行要素式审判,推动金融审判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搭建金融“E审”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推进金融类案智审、专审,实现涉互联网金融案件“一键采集、批量立案、批量办理、批量结案”,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建立全省重大金融纠纷案件报告制度,明确报送程序与条件,对可能存在金融风险隐患的案事件实行全面及时监控,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建立常态化司法建议机制,广泛开展金融普法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引导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参与金融活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6267件,化解不良资产约7000亿元,盘活存量资产约1300亿元,安置企业职工约 18.5万人。截至2021年底,山东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办案天数从1234天下降至753天,下降比例达到 39% 。2021年共有345件案件适用简案快审程序,平均审理时间压缩到 6个月以下,最短用时36天。省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破产管理人市场化选任,全省16个中级法院实现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全覆盖,预重整适用、个人债务清理等破产前沿工作取得有益经验。设立济南、青岛2家专业化的破产法庭,5个法院设立破产审判庭。创新推行院领导主办破产案件制度,形成“院长+庭长+员额法官”团队模式,院领导带头主办破产案件占比超过 26% 。出台全省法院“僵尸企业”司法处置方案,设立“僵尸企业”出清绿色通道,2018年以来共受理省、市属“僵尸企业”案件580件,审结422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救治功能,坚持“破”中有“立”,积极引导破产企业走破产重整的路径,破产结案方式由单一的破产清算逐步向重整、和解转变,2018年以来山东法院运用重整、和解方式结案高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近 20个百分点。着力破解破产处置“三难”问题,对解决土地处置、人员安置、债务财产清理等难点问题形成一些创新做法。(鲁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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