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补助金延长至3月31日

青岛早报 2022-01-11 05:40 大字

[摘要]周知

早报1月10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失业补助金申请受理期限由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青岛市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按照在青岛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实行分档补助 (最长可领取6个月),其中,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及以上的,补助标准为400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至5年的,补助标准为200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补助标准为100元/月。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申请,具体路径可参阅市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2021年,青岛市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1560万元,惠及失业人员80730名。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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