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挂证”乱象处罚将更严厉
[摘要]医师未到岗却能开处方
本报讯 在医院行医的大夫必须要有执业医师证,这是医院对患者开展诊疗的“标配”。不过,时下却有医院“只见证不见医师”,这种被称为“挂证”的现象是违规的,一经执法部门查实,医院和医师都将受到严惩。近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在执法检查时查处了一起某医院医师“挂证”违法案件,该医院仅有1名医师在岗,12名注册医师未到岗执业却可以下达医嘱、签署医学文书,还每月领取医院发放的“工资”。
假借医师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挂证”,是指医师将《医师执业证书》以出借、出租的方式注册在医疗机构,但实际未在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的情况。无论医师是否收取医疗机构费用,都属 “挂证”行为。
近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对某医院检查时发现,12名医师与医院达成了“挂证”的口头协议,医院使用多名非卫生技术人员假借这些医师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甚至独立值班、抢救患者、签署死亡证明等,存在极大的医疗安全隐患。对此,青岛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依法对医院及当事医师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挂证”侵害患者权益将严惩
据悉,央视“3·15”晚会曾严肃披露医师 “挂证”的诸多危害。机构使用“挂证”医师,可能导致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医疗机构获得批准设立或者通过校验,这类机构在医师人数配备不足的情况下“空转”,甚至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假冒医师,患者得不到有效救治,医疗质量安全无法保证,严重侵害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即将于2022年3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对此违法行为的处罚将更加严厉:“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
据了解,许多医师退休或因故暂停执业后,为防止 《医师执业证书》被注销,选择“挂证”的方式延续注册,但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醒,如果有医师正在“挂证”,请务必尽快联系注册的医疗机构,停止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违法行为,办理到岗就职、变更注册或停止执业备案手续。
(记者 王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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