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剃光头”,小区美貌谁说了算? 香山美墅居民不满法桐树“过度”修剪,园林部门认为“不算过度修剪”

半岛都市报 2021-12-30 01:13 大字

之前的树荫景观道,如今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树干。

业主提供未修剪时的小区林荫道。文/图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王永端

寒风中,法桐树上留下的几根枝条直刺苍穹。每天站在窗口看着楼边的这些场景,高蓓心里总不是滋味。身为香山美墅的业主,早在一个半月前小区物业对小区主干道上的法桐修剪时,就引起一些业主的不满。包括高蓓在内的业主觉得,物业将法桐和其他绿化树的枝条几乎锯光,存在“修剪过度”。

对此,物业表示他们在修剪之前没有争取业主意见。城管局称,小区物业也未采纳绿化公司的修剪建议。“‘修剪过度’不仅毁绿,更重要的是破坏了小区整体美貌。”业主张晨东说。就此,一场业主与物业间的“审美大战”在小区展开。事件背后,“谁来决定小区美貌”的质问引发深思。

饱受质疑中开“剪”

高蓓是市北区香山美墅的业主,她说:“早在11月上旬的一天晚上,小区业主群里突然出现了一则有关小区修剪法桐等树木的通知。”这个通知的发出,并没有引发业主的震荡。但随后,业主群内关于法桐“修剪样板”照片的到来,让业主引发一阵骚动。

“这个法桐的‘样板’就在我家楼下。”高蓓说,“法桐‘样板’几乎被砍光了枝头,就剩了几根树杈。只要站在窗口就能看到,在谁家的窗口,谁都觉得不是滋味。”

除了心里不舒服外,高蓓也对物业的“自行主张”生疑。“物业作出修剪决定前,没有征求业主的意见。”高蓓说,“小区的一草一木都关乎业主利益,况且眼前的‘样板’几乎将树头剪光了。”

小区业主张晨东告诉半岛全媒体记者,如果按照物业提供的“样板”标准,也就是说小区近百棵多年生的法桐将面临“砍枝”,而这些法桐绝大多数生长在小区的“景观大道”上。

张晨东说,当时选择高价购买这个小区的房子,除了房子本身外,主要是看好小区的生态环境。开车或漫步小区,两边法桐成荫夏天凉爽,秋天黄叶铺地,所有人都愿看到并享受这种在城区难得的风景。可现在,物业要对法桐、海棠和樱桃树等树种来个大修剪,业主心底难以接受。

微信群和线下的质疑声,并没有挡住物业的“决心”。就在通知发出的次日,小区物业调集来了大型吊车,开始在楼下的景观道上展开行动。

“工人站在吊车上,锯树枝的电锯声音刺耳。”张晨东说,“看着一根根落地的树枝,小区业主很惊叹。”

此时的业主发现,物业派人剪树真就剪成了“样板树”的标准,整个树头几近剪光,仅留几条老枝。

未“手下留荫”被举报

物业如此修剪,不仅在业主群引发讨论与质疑,甚至有些业主开始将电话打到物业公司或亲自赶到物业公司抒发己见。

“业主认为物业如此剪树,是在毁绿,破坏小区整体环境。”高蓓说,绝大多数业主不反对合理的修剪,但坚决反对无节制的修剪。

因为“无节制修剪”,高蓓曾亲自向物业公司经理进行过“抗议”,但她的“抗议”并没有起作用;也有一些业主通过业主群向物业公司反映这一问题,希望物业“手下留荫”,但均未奏效。

如今,景观大道一些法桐上的繁枝几乎没了,留在现场的是“光秃秃的树柱子”,同时对海棠树和樱桃树的修剪也已经开始。“每年春天,海棠满树繁花;夏季,樱桃挂满枝头。现在好了,整棵海棠树留下俩枝条,樱桃树被砍去了大部分枝条。”高蓓说。

“不知道物业到底要干什么。”半岛全媒体记者在小区采访时,一名业主告诉记者。作为小区的主人,业主既然不同意物业的做法,那么修剪为何又没有停止呢?最终,在业主们的努力下,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同时根据工作流程,这一事件被转到了浮山新区街道办。

物业未采纳绿化公司建议

“街道办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过我,但没有与我见面。”高蓓说,小区业主希望浮山新区街道办确认物业修剪是否过度,如果过度,当对物业进行处罚。

此后,街道办向高蓓表示,物业修剪是否过度,街道办无权认定,认定机构应是市北区城市管理局。随之,街道办向市北区城管局发函,要求城管局绿化科来认定物业公司是否存在“修剪过度”。

11月30日,城管局回函称:经现场查看,此条道路属于小区内景观道路,不存在遮光修剪的需求。绿化公司建议对树木的病虫枝、下垂枝进行清理,对内膛枝条进行适当舒枝修剪即可。根据后期实际修剪以及小区居民反映的情况,小区物业并未采纳绿化公司修剪建议。

城管局的上述回函,并未直接回答居民提出的“过度修剪”的质疑。于是一些业主仍要求街道办回答“是否修剪过度”。既然没有回答质疑,小区业主的维权仍继续。

11月30日回复函发出之后,一份《关于香山美墅修剪问题的专家意见》在小区居民中传开,文中称“由于修剪作业人员不够专业,在个体操作上存在不足,造成业主担心和不满”。

但上述“专家意见”仍未回答居民的质疑,居民的维权仍未停歇。

就此,市北区城市管理局绿化科一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份专家意见是他们带着绿化专业人员到现场论证后作出的。

专业人员是谁?这名工作人员以不方便透露为由,没有回答。但是,他表示,物业对树木的修剪“存在瑕疵”,这些“瑕疵”指的是“树木修剪得不美观”。他同时还承认,投诉受理期间,他们去过物业公司,但没有与投诉人见面。

一个有661户业主的小区,物业在对小区树木进行修剪时,该不该征求业主的意见?就此,物业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在修剪之前没有征求业主意见。同时,业委会负责人也表示,修剪之前业委会没必要征求业主意见,因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此前签署了合同,每年对小区绿化树木修剪一次。

园林部门将会再返小区调查

至此,业主维权的问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起点:此次修剪到底有没有过度?

半岛全媒体记者就此咨询了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绿化管理处。管理处称,之前他们受城管部门的委托,前往了香山美墅,之后他们出具了一份“意见”。“意见”认为“不算过度修剪”。但这名负责人表示,近几日他们还会前往香山美墅,对剪树的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

同时,半岛全媒体记者将照片发给青岛农业大学园林与林学院副教授刘庆超。刘庆超说,小区行道树一般情况下不应长太高,形成遮阴是目的之一,在修剪过程中一般采用“开心式”修剪,单就照片看,这些法桐树一般不会导致死亡。

此外,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王娟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有养护树木的职责,在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有权对树木进行适当修剪。但是,如果对树木有损坏,相当于物业公司破坏了业主的财产,必须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或者业委会的同意。否则,应向全体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

王娟同时表示,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城区住宅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是城市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严禁违规修剪、过度修剪以及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等行为的发生,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权属单位分别对住宅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负管理责任,应当对破坏绿地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书面报告有关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高蓓、张晨东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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