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优待办法退役军人将享利好

青岛早报 2021-11-25 06:32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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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11月24日讯 11月23日,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残联、市税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共10家单位,联合印发《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

据了解,此次印发的《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相较过去有了更多优待举措。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方面,《办法》规定: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的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及家属、退役军人家庭,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人员类别,在实物配租轮候排序时通过加分的方式优先予以保障。

为充分保障优抚对象利益,《办法》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本办法的参照执行。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刘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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