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之岛 分享美好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半岛都市报 2021-05-31 18:58 大字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6日始已施行一年多,为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提升社会文明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特向全市市民发出倡议:

理念突破,立说立行。把垃圾分类理念融入日常生活,责无旁贷学习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和操作要求,持之以恒对生活垃圾进行正确分类投放,以主人翁的姿态推进岛城垃圾分类工作迅速全面铺开、科学有效覆盖。

行动突破,争先引领。请用自己的文明行为带动身边的人,带头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向周边亲友讲解垃圾分类政策并确保垃圾分类“分”到位。坚决抵制混投、混收、混运等破坏垃圾分类的人和事,以爱城如家的意识让垃圾分类工作成为岛城新时尚。

执行突破,垃圾减量。请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生活方式,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勤俭节约、物尽其用,以绿色理念传递生态正能量,守护岛城碧海蓝天。

青青之岛,“分”享美好。垃圾分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美丽青岛共建共享。让我们一起为改善生活环境努力,一起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更大贡献。

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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