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房地产投诉处理有了“官方指南”

青岛晚报 2021-05-14 06:06 大字

延期交付、“货不对板”、霸王条款、精装房变“惊装房”……近年来,房地产领域投诉数量居高不下,部分遭遇“开发商陷阱”或“中介陷阱”的购房者在投诉维权之路上。在如何处理房地产领域投诉问题方面,青岛已经展开了探索。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房地产领域投诉处理制度的通知》。

房地产交易投诉问题分为两大类

房地产交易投诉问题分为“涉嫌行政违法问题”和“民事争议问题”。其中,“涉嫌行政违法问题”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等违反法律法规,经行政主管部门初核并进行处置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未批先售、违规使用预售款、一房两卖、骗取预售许可、未取得或超越等级资质开发等;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操纵市场价格、违规赚取差价、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交易、强制交易、泄露和不当使用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为阴阳合同提供便利、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交易资金、承购承租自己服务的房屋、违规经营代理不符合交易条件房屋、违规出租房屋、自有或代理房屋出租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

“民事争议问题”指各单位检查发现或受理投诉房地产交易中产生的各类民事争议问题。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涉及的民事争议问题包括购房资格、销售资格、销售行为、房屋质量、装修装饰、相关资料、产权瑕疵、前期物业、费用缴纳、配建车位、房屋面积、房屋价格、网签合同不规范、房屋配套、延期交付、合同条款、违约责任等;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涉及的民事争议问题包括购房资格、居间服务不规范、居间代理报酬、租金支付、租赁押金退还、解租不解贷、委托代理转租、租赁附加服务、违约责任等。

对行政违法行为“发现一处、治理一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各单位应依职权积极主动采取相关措施,加大对辖区内房地产交易投诉问题处理力度。对辖区开发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结合辖区日常检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情况,及时果断采取相应举措,依法处理各类投诉问题。对行政违法行为本着“发现一处、治理一处”的零容忍态度,对违法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对问题严重、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整改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涉嫌价格违法、虚假宣传、诈骗、非法集资等非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管违法线索应及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董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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