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回抵账车竟是抵押车 还没开一周就被法院扣押

半岛都市报 2021-04-30 02:29 大字

半岛全媒体记者李敏

4月29日,青岛中院执行局、崂山法院执行局协助重庆万州区法院在崂山千禧龙苑成功扣押一辆抵押车,本报记者全程跟随并亲历了整个执法过程。

“今儿这车谁也开不走,除非我死这儿!”记者跟随青岛中院执行局法官和法警抵达崂山千禧龙苑小区,市民孙先生(化名)正站在一辆宝马轿车前跟重庆万州区法院法官在争论。4月29日,青岛中院执行局接到了重庆万州区法院协助函,请求增加警力协助扣押一辆抵押车。青岛中院执行局法官们在第一时间协调警力,用最短时间赶到了现场。

据重庆万州区法官介绍,上午抵达车辆所在地,在核对涉案车辆信息的基础上,法官在车上张贴封条。在这个过程中,孙先生情绪激动,撕毁了车上的封条,言辞激烈情绪紧张,一度十分不配合,给执法过程造成了困扰。青岛中院工作人员抵达现场后,向汽车驾驶人孙先生出示工作证件和执行法律文书,并向其进行法律释明,告知该车辆属于购买的抵押车辆,法院要依法予以扣押。

孙先生说,自己8年前跟这辆车的车主做生意,通过网络交易,他陆续供给了车主价值30万元的酵素产品。一开始车主还能正常打款,但到了后面货款经常拖欠。孙先生要回了部分货款后,仍有18万元的货款拖欠至今。4月初,孙先生一位朋友在河南见到了车主本人并为他提供了线索。“我跟家人坐飞机飞到了河南,见到了车主本人。但她说自己没钱,愿意用车抵账,让我直接把车开走。”孙先生介绍,自己跟车主签订了抵账合同后,就把车开回了青岛。“这车我开了一周都不到,就碰到这事儿,我怎么能接受?”

据重庆市万州区经办法官介绍,这辆车的车主张某是重庆人,申请执行人是重庆市恒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这辆宝马车在2017年已经被法院查封,是执行人了解到车辆已经到青岛后,申请法院执行扣押程序。2017年该车辆被重庆万州区法院查封后,车主一直故意规避执行,导致该车辆一直没有被扣押。最终,孙先生清理了车里杂物,将车钥匙交给了法官,该车被顺利扣押。下一步,法院将对该车进行评估、拍卖,尽快将执行款交给申请人。

抵押车一般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给私人、典当行、企业、银行等进行借款或者抵债。抵押车一般车辆手续齐全,但独缺机动车登记证书,价格比市场价低很多,购买存在很大风险:其一抵押车不能过户,购买者只拥有抵押车的行驶权,并且能够正常购买车险和审验;其二抵押车来源不能得到保证,有可能是盗抢车辆;其三抵押车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购买者来说将会有比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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