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痘类化妆品检出禁用成分 “雷霆行动”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5起
本报4月7日讯记者从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1年3月份开始,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药监局“雷霆行动”工作方案部署,积极开展药化械执法,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主动重拳出击,强化行刑衔接,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护佑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截至目前,共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5起,罚没款531.20万元。
药品领域。根据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业务的李沧区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涉嫌超出核准的商品范围经营日本生产的药品、医疗器械,同时该平台展示的药品信息直接撮合药品网上交易,违反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电子证据固定并立案调查,同时将相关违法信息通报省药监局及青岛海关,执法查处工作形成闭环,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医疗器械领域。根据市卫健委通报函对市南区某医疗美容机构违规使用生物制品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涉案药品进货渠道、进货验收使用记录、客户使用登记以及回访信息等关键环节全方位、多维度调查取证,为后续案件查办筑牢基础。检查现场,执法人员针对医疗美容机构特点,对药房库存的药品、医疗器械逐一细致检查,发现过期医疗器械“医用透明质酸液体敷料”14盒,当场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及时杜绝过期医疗器械使用风险。
化妆品领域。年初,市局收到省局转来的化妆品风险监测报告,在青岛市崂山区某大型商场内一家化妆品经营店抽检的一款祛痘类化妆品检出禁用成分克林霉素。虽然现场检查并未发现该款化妆品,经营业户已下架不再经营该款产品,但执法人员并未就此放过,而是从风险监管角度对该监测结果进行认真分析评判,确定将祛痘、美白类化妆品作为今后执法检查和抽检重点品种。在此次“雷霆行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在市北区某大型商业广场的一家化妆品经营店铺发现同款化妆品,批次与省局风险监测报告并不相同。基于安全风险意识,执法人员仍第一时间对该批次化妆品采取强制措施并抽样送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该产品检出禁用成分克林霉素、林可霉素,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经营主体正式立案调查。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李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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