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养烈犬 民警上门开罚单
本报4月6日讯6日,李沧公安分局会同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
上午9时30分许,民警在振华路发现路边有一只中华田园犬的脖子上没有犬绳。民警走访找到了犬只主人张女士。民警对张女士违法养犬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告知她应该抓紧时间到指定地点对所养犬只进行免疫注射并登记挂牌。
10时40分许,民警来到邢台路一处停车场内,发现有三条禁养的烈性犬,包括一只罗威纳犬。这些烈犬吠叫扰民,还有攻击性。民警对犬主张先生宣讲了法规政策,并依法开出了罚单。
当天上午,民警在附近张贴了青岛市禁养烈性犬的图片,并向路人宣传养犬的相关政策法规。(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刘卓毅通讯员王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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