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只顾“买买买”要小心“坑坑坑”
电商的飞速发展,网购问题一直是消费者的痛点。电商发展不论走得多快,若得不到有效监管,只会导致消费者的信任度下滑,甚至阻碍整个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山寨”一词,过去是地名,现在用于形容假冒伪劣产品。曾经的 “老于妈”、“粤利粤”、“云南中药”等雷死人的品牌让人啼笑皆非。而如今,网购平台日渐丰富,微商不断蹿红,但由于缺乏网络监管,一旦微商平台出现产品问题,想退货?可没那么容易……
讲述;
山寨产品防不胜防
“网购这么多年,从来没想到自己还能买到这样的假冒伪劣产品,山寨产品见缝插针,让人防不胜防。”去年12月,黄先生加入了微信“拼团”大军组织,每天群里都会按时按点地发出拼团信息,9.9元拼购10卷心相印卫生纸、11.9元拼购5包奥利奥夹心饼干、云南白药牙膏3.9元两支……这些看起来诱人的价格让很多人剁手抢购,可当黄先生点开连接仔细观察产品和图片介绍,才让他大跌眼镜。 9.9元拼购的心相印卫生纸变成了“必相印”;饼干变成了“粤利粤”;不仔细读几遍很容易忽略的云南白药牙膏,竟写着“云南中药”……这些山寨的名字让黄先生啼笑皆非,便马上退出了“拼团”大军的微信群。
千防万防,黄先生仍然没防过山寨货的套路。去年年底,黄先生又在朋友圈网购了一款600元左右自称是“小米首发”3D剃须刀,黄先生觉得价格合适,证书、发票都齐全,便下了单,等到产品快递到家后,黄先生打开包装发现,包装盒上写着“小米e家”。随后,黄先生便咨询了小米售后服务电话,得知小米旗下根本就没有“小米e家”的品牌剃须刀,自己又上了山寨货的当。于是马上联系微信卖家要求退货,而卖家回应不是产品质量问题不予退货,随后便删除了黄先生的微信。找不到解决办法的黄先生,只能到相关部门投诉。
解读;
平台应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所受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电子商务法》中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并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提醒;
网购避坑四项注意
随着网购逐渐深入人们生活,消费者在经历一次次网购之后,才知道上当受骗。因此提醒消费者在网上选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商品质量:网上货物价格低廉,但是在购买时见不到实物,网购货物质量良莠不齐,其中不乏劣质产品,消费者在选购时,一定要把好质量这道关。 2、售后服务:网上购物,一旦因货物与商家发生意见上的分歧,商家不在当地,消费者要求维修和退换货难,建议消费者尽可能选择到当地实体店购买,确需网上购买时,勿忘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 3、赠品使用:购买物品有赠品,对于每个消费者来说无疑都是件好事,可是当因为货物本身质量发生分歧要求退货时,赠品已经使用,尤其是赠品是食物的已经吃了,这样维权起来,吃亏的一定是消费者。4、退货要求: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运费由消费者承担,或按照与消费者所约定的执行。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钟尚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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