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大众点评没有“大众”
网购、下单、叫外卖……日常生活中,网络消费已成为一种最便捷最时尚的生活方式,几乎每个人都有过网络消费的经历。但是你知道吗?你在网上购物、订餐时最为看重的 “商家评价和信誉”,那些看见的“星”级或好评却不一定是真实的。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网络“刷单炒信”案件,揭开了涉案单位用非法手段为网络平台上经营者“刷好评”“提星级”,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黑幕。
刷单公司上门招揽业务
去年9月底,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举报,称某网络科技公司存在为网络平台商家进行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情况重大,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立即深入核实。
执法人员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利用发放传单、工作人员上门联系、公司微信号等形式,发布项目合作广告,招揽合作对象,以店铺装修、店铺推广、推广套餐、点评套餐等服务项目为幌子,承诺能提高在“大众点评网”的“星级”和“排名”,扩大知名度,吸引更多消费者,诱导商家与之签订《广告服务合同》。在“线下”,这家公司采取非法手段,组织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好评商业宣传。
据介绍,这起案件共涉及4户商家,公司获取非法收入18740元。
有一整套非法运作模式
办案人员介绍,这起案件违法情节隐藏深、涉及人员多、调查困难大,他们前后历经100余天奋战,终于使案情拨云去雾,水落石出。
当事公司为客户“刷单炒信”,有一整套非法运作模式和程序。办案人员介绍,当事公司与商家签订合同后,首先在公司组建的微信群内招募大众点评账号等级为V3-V8的体验人员,之后安排“点评大人”将挑选的体验人员拉入具体服务商家小群,按照策划内容,组织体验人员以消费者名义在服务商家的“大众点评网”店铺完成网上购买、消费等行为。
体验结束后,线上提交评价,由商家“线下”返现,实现提高“线上”交易量、好评数和星级等次等效果。此类行为,构成了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违法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
本案在青岛尚属首例
据了解,本案在青岛市尚属首例,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办案人员介绍,希望此起案件能提醒广大消费者,不再“迷信”所谓的“星级”和“高评价”,对于陌生的商家和产品,多一份谨慎。另外,办案人员也希望借此给一些不法经营者敲响警钟,同时提醒打算参与“刷单炒信”的市民,不要触犯法律法规。
执法部门负责人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刷单炒信”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破坏竞争有序环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坚决打击、严厉惩治,果断亮剑、决不手软。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20万元的处理决定。
■声音
商家:假象长久不了
昨天下午,记者在相关平台上随机电话联系了位于海尔路附近的一家烤鱼店。记者询问店员,近期是否有人联系可以提供 “星级等次”和“好评数”等业务。店员告诉记者,没有收到类似推广电话,但听说过这种事。他们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因为这会扰乱市场秩序。“我们勤勤恳恳提高菜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却敌不过这些弄虚作假的人,很让人气愤。 ”这名店员说。
一家经营排骨米饭的商家在相关平台上的星级比较高,店员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们每天能卖出几百份,能留下评价的也就四五个,来之不易。“我们那些好的评价都是日积月累来的,我们对自身产品的质量很自信。 ”这名店员告诉记者,那些弄虚作假的商家,即使造出星级较高的评价,毕竟是假象,长久不了。
消费者:不会只看评价
“经过这么多年的网购,我们也学‘精’了,不会简单地只看评价。再说,现在的商家如果‘徒有虚名’,不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上当的人会发差评,这对造假者来说真的是得不偿失。 ”中国农业大学大四学生小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类造假行为,算的是眼前账,总有一天会栽跟头的。不如踏踏实实地把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做好,以此来换得顾客发自内心的好评。
市民张女士是市北一所小学的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她说,互联网上真真假假的东西太多,其实不止是无良商家 “刷好评”,“互联网上的金融骗局、非法窃取用户信息……真是数不胜数! ”张女士希望市民购物时一定要多长心眼儿,另外政府部门也要瞪大眼睛,主动监管,发现不良苗头就赶紧“出手”,别让用户受欺骗甚至蒙受经济损失。
■调查
平台严格处罚违规行为
对于此类“刷单炒信”,相关平台都制定了严格的禁止条款,对于违反的商户,会按照平台规定给予处罚。而处罚的措施是扣除分值或排序降权。处罚时间则有7天、30天、90天等,最为严重的就是 “永久”,即“永不收录”。
记者在该平台上看到,“平台规则”对商户提出了五项 “不可以”。
五项“不可以”包括:不可以自行或雇佣枪手发布商家点评;不可以自行或雇佣枪手发布对竞争对手的恶意点评;不可以违规召集免费试吃、体验活动,炒作好评;不可违规利用网站高级别会员账号,炒作好评;不可以进行其他影响点评真实性、干扰网站秩序的违规行为。
而在另一家平台的规则中,则将各种违规行为描述得更为详细:商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写差评的用户进行骚扰、侮辱、恐吓等行为影响评价客观性;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实施骚扰、辱骂、恐吓的行为、擅自到用户工作场所要求删除差评等;或为了达到如上目的,商户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假冒用户身份等方式套取用户个人信息。
违规行为还包括:商户、店员、亲友等利益相关方自行注册账号在商户下刷好评;召集用户写不真实好评;商家通过利益如折扣、送菜、升级服务等作为交换诱导用户写好评;恶意攻击、陷害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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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网络刷单已成黑灰产业链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期,上海浦东警方全链条打击一虚假网络刷单黑灰产业链,抓获犯罪嫌疑人40人。
根据前期研判,浦东警方出动警力分赴广东、福建等9省17地,全链条打击涉及专业刷单团伙、刷单商户、空包礼品包团队及其代理、快递公司员工等多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林某等共40人,当场缴获电脑60余台、银行卡120余张。
相关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为商户开展虚假商品交易,达到增加产品销售数量,营造店铺热销假象,提高产品评价口碑,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从中非法获利,并且有偿提供并售卖虚假快递单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本版撰稿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魏铌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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