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确认函

山东法制报 2021-01-26 10:16 大字

青岛嘉琪蓁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世纪永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世纪永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支付价款,青岛嘉琪蓁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对借款人李玉芹、张福国享有的(2019)鲁0202民初998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一并转让给青岛世纪永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嘉琪蓁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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