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百万元现金被捡走 警方紧急追查20余小时在一男子家中找到,因行李箱有密码锁未被打开

半岛都市报 2020-12-29 03:14 大字

本报12月28日讯(半岛全媒体记者尹彦鑫)记者12月28日从青岛海岸警察支队了解到,12月27日12时许,青岛海岸警察支队灵山卫派出所接到贾先生求助,称一个行李箱遗忘在融创公馆外的停车场路边,而箱子里装着百万元现金。接到报警求助后,警方立即展开寻找,经过20余个小时的追查,终于找到了被捡走的行李箱,百万元现金一分未少。

如此巨额现金,因疏忽大意被遗忘在路边,连民警也无法相信,他们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通过查询附近的监控视频,事情果然如贾先生所说。

12月26日,贾先生到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创公馆住宿,晚10点左右,贾先生将车停下后,从后备厢里拿出装钱的行李箱,又从车内拿了其他行李后直接离开,将行李箱遗忘在路边。大约半个小时后,一名路过的男子将行李箱捡走。

贾先生说,直到27日中午12点,自己才意识到将行李箱遗忘在停车场,看到行李箱被人捡走,心里非常着急,已经过去了十几个小时,不知还能不能找回箱子里的百万元现金。

民警立即沿着捡行李箱男子离开的方向进行追查。“路口很多,周边大型小区也非常多,我们逐一查找,就怕失去捡拾人的线索。”民警曾福说,追查发现捡拾人进入了诺沙湾小区,但是这个小区有一百多栋楼,查找十分困难,他们在监控室内调取小区内的监控录像,一直排查到次日凌晨零点多,看到捡拾人走进了一栋楼。这个时间挨家挨户敲门查找也不合适,民警和贾先生决定第二天一早继续追查。

12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民警连续排查了多个住户后,终于找到了捡拾人,而贾先生的行李箱被捡拾人放在阳台上,由于行李箱有密码锁,并没有被打开。

随后,贾先生赶到派出所认领行李箱,看到分文不少的百万元现金,非常激动,握住民警的手连连道谢。

警方提醒,市民携带贵重物品出门时一定要清点好包裹行李箱,避免遗漏,将车辆尽可能停放在有监控的位置。同时,市民若捡到他人财物应第一时间通知警方处置,切不可心存侥幸占为己有。

■律师说法捡到贵重遗失物拒不归还构成犯罪

2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张宝清律师说:“捡到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属于不当得利,以民事侵权论处,如果拒不交出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可以侵占罪定罪处罚。建议市民捡拾到他人财物,应及时归还失主,以防触犯法律,害人害己。”

张宝清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例中,因捡拾人并没有将财物据为己有的情节,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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