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建设有“新标准”

青岛早报 2020-12-28 06:14 大字

[摘要]推行智能门锁、每月每平方米0.2—0.6元物业费等补助……

早报12月27日讯 公租房圆了不少“青漂”的安家梦,如今又一批公租房建设项目在青岛市开工,“公租房项目不光要建得多,更要建得好”已经成为共识。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公租房建设的各项标准进行了规范。

这类新建项目推行智能门锁

《通知》提到,要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精装修管理,由财政投资新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装修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此外,要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绿色建筑装修标准进行装修,加大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和运用。公共租赁住房户内精装修材料和设备均应采用绿色环保节能的优质材料,具有合格证、检测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在智能化设备方面,强化公共租赁住房使用信息化管理,由市财政投资新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小区门口(集中建设项目)或楼宇单元门口(分散配建项目)全部推行人脸、指纹识别等门禁管理系统,入户锁全部推行人脸、指纹识别等智能门锁。

明确物业费等费用补助标准

《通知》提到,对市财政投资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房产经营单位统一负责管理并实施物业服务工作;对市财政投资配建或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套设施设备与商品住房是共用的,应当与商品房划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施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不得通过增设围栏、绿植等方式将同一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商品住房分割。

此外,还明确了物业费等费用补助标准,对市财政投资建筹的公共租赁住房物业费等费用按配租群体分类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面向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房屋,高层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元补助,多层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元补助;面向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高层房屋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元补助。公共租赁住房物业费等费用补助标准根据青岛市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住房价格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状况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记者了解到,今年青岛市计划实施住房保障7000套(户),其中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补贴5000户。目前包括衡阳路政策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在内的多个公租房项目已开工建设。无论是住房补贴还是实物配租,青岛市住房保障推进情况均列全省首位。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 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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