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通告

半岛都市报 2020-12-17 02:07 大字

为切实减轻老年人家庭负担,本年度青岛市继续统一为60周岁(含)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一、保险对象:参保对象为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出险时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已办理青岛市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老年人可自愿购买本保险产品,保费每人每年25元,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二、保险内容:保险责任涵盖了老年人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摔伤、烧烫伤、动物咬伤、煤气中毒等意外事故。

三、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2020年12月1日零时至2021年11月30日二十四时。

四、保险服务:本年度保险项目服务机构经招投标后变更为青岛光大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并开通了24小时服务热线:400-100-1117(2020年12月1日零时起启用),为市民提供报案转接、咨询解答、赔款监督、纠纷调解、投诉受理等服务。

五、理赔流程: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后,48小时内拨打青岛光大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400-100-1117进行报案,按照短信提示准备理赔材料并到就近理赔网点递交索赔材料,由保险公司审核并支付赔款。特此通告。

青岛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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