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玩蒸发,房子被查封 市民买二手房遇意外,交了1.5万中介费和5万定金后钱房两空

半岛都市报 2020-12-15 05:38 大字

半岛全媒体记者孙桂东

中介费1.5万元交了,定金5万元也已经给了房主,但是房子就是迟迟过不了户。今年11月份再查的时候,却发现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今年1月份,市民王先生把原来的房子卖了,想置换一个大点的房子,没成想钱交了,房子也没能过户。如今,中介跟房主已经把自己“拉黑”,钱房两空求助无门。

买家:想买的房子被查封

近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自己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今年1月份,他在李沧区升平路一家房屋中介那里,看上了附近小区的一套房子,总面积150多平方米,当时的总价200多万元。

王先生说,自己之前有一套房子,想置换一套更大一点的,没想到换房子这么困难。王先生介绍,他找的这家中介现在名叫“易居房友”。但是,合同上盖的公章却是“凯乐房产”,签订了合同后,他把1.5万元中介费给了中介,然后又把5万元的定金交给了房主。王先生通过中介把之前的房子成功卖掉后,就通知房主过来一起办理过户的事情,但是对方并没有过来。

之后,他跟中介协商贷款的事情。因为疫情的原因,中间又耽搁了下来。王先生说,他将贷款的事情办好后,又联系房主来进行过户,一开始,对方还答应表示会过来,2020年9月21日以后就把自己拉黑,无法联系,和中介约定的最后期限11月10日也未到场。他去相关部门进行查询,发现这处房屋已经在今年11月份被法院查封。王先生找到了中介,对方却表示跟自己没有关系,中介费也不会退。王先生说,他已经损失6.5万元了,如果打官司还需要再垫付2万多元,万一要不回来损失接近9万元。打官司是和房主打,如果再额外起诉中介还得额外花钱。

王先生认为,房主属于单方违约,因迟迟不履行合同已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并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中介并没有完成自己的职责,也应当退还自己1.5万元中介费。

中介:买方因征信延误交易

随后,记者拨打房主的电话,显示已经停机。记者又采访了房屋中介的负责人薛女士。薛女士表示,他们已经更换了加盟店,现在的名字是易居房友。但是,他们加盟店没有相应的公章。他们之前是加盟的凯乐房产。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也跟王先生说过这件事情了。

薛女士说,双方签订了合同以后,自己跟熟悉的银行联系帮忙办理贷款。但是,因为王先生征信有问题,导致贷款没有批下来,所以导致房主没有办法进行过户。中间,因为疫情的原因,交易被耽搁了。后来,王先生通过其他的途径办理了贷款,自己也在中间进行协调,但是房主迟迟没有来。后来,房主因为个人的原因,房屋被法院查封。自己也联系不上房主,因此一直都没有完成过户。薛女士认为,房屋没有成交,起初是因为王先生个人的征信问题,自己也提供了服务,因此不能退中介费。

对此,王先生说,自己之前是因为银行卡的逾期,不过是五年之前的,近四年都没有任何不良征信。他去其他银行办理贷款,都没有任何问题。

律师:协商不成建议走司法途径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说,房屋买受人王先生在本案中已经交付了定金及部分首付款,由于卖房人的原因没有及时过户而产生纠纷,王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对于之后交易房屋被人民法院司法查封,王先生可以向作出查封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解除查封,由作出查封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此审查,并作出是否解除查封的裁定。如房屋查封无法解除,或卖房人拒不履行买卖合同,买受人也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及违约赔偿。对于房屋中介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或协商解决。“建议购房市民在购房前对购买房屋的权属情况等予以全面了解,必要时应向房管部门查询,查询是否存在抵押或司法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以免遭受损失。”张宝清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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