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费“11”乘客付了“1111”好心的哥如数归还
本报12月9日讯3日凌晨,城运控股交运温馨的士公司驾驶员陈福洲驾驶鲁UT6290出租车结束营运之后,清点营业收入,一笔1111元的车费引起了他的注意。“这笔交易在晚上11时36分,时间不是很长,我记得车费是11元。”陈福洲立即通过微信记录给对方留言,并拨打公司电话报备。就在工作人员试图通过运行轨迹查找乘客时,秦女士打来了问询电话。原来,2日晚上11时许,秦女士的舅舅金先生从城阳区太阳城附近搭乘陈师傅的车前往华鹏馨苑小区,由于喝了酒,用微信扫码支付车费时把11元输成了1111元,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发现多支付了车费。工作人员核实后,确定了金先生就是正在寻找的大意乘客,于是将多余车费返还。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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