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重奖街道工作人员
囗记者 张晓帆 通讯员 刘芳 报道
本报青岛讯 青岛市李沧区近日出台《关于用于激励街道工作人员工作待遇的指导意见》,提高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收入20%,其中,10%按月发放到个人,剩余10%由街道统筹使用、按照差异化奖励的原则,每季度根据工作绩效制定发放,激发了干部干劲、提升了服务效能。
李沧区按照工作绩效发放的奖励与干部考勤和绩效考核挂钩,突出重点工作考核,坚持区别对待,鼓励实干担当,体现攻坚克难,激励注重承担区重点项目及上级职能部门交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街道重点工作和承担全区综合考核指标节点完成情况,营造出了比担当比实干比贡献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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