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法院对环境资源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大众日报 2020-11-21 10:12 大字

□记者 肖芳 报道

本报青岛讯 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快速审结一起污染环境案,被告人王某及所雇佣的李某因在从事工艺品加工期间私设暗管排放含重金属锌污水而分别获刑。得益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快立快审快执”,该案用时仅38天。

作为全省五家“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之一、青岛法院环资审判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今年4月24日,城阳法院专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该审判庭的设立,打破了法院传统分案机制,集中审理辖区内的所有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实现环境资源案件的专门化审理。今年以来,城阳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0件、民商事案件118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为辖区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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