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跑路”加入“黑名单”

青岛早报 2020-11-18 05:44 大字

早报11月17日讯 健身房、饭店、理发店“跑路”,已成为市场监管部门重点监管的问题之一。17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树民在做客“民生在线”时回应,对于“跑路”的经营者,青岛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其纳入异常名录监管,同时加大信用惩戒的力度,对不积极承担法律责任的“跑路”经营者,及时纳入“黑名单”,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让不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网谈中,不少网友提到家乐福的游乐场、洗车店“跑路”的问题,赵树民表示,鉴于目前经营者已 “跑路”,最有效的维权方式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受传统意识影响,消费者不愿意打官司,怕麻烦。但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您的诉讼就是对侵权者的惩戒,如果我们都不去诉讼那就是对侵权者的纵容。 ”赵树民还提醒消费者,预付式消费是先给付后享受商品和服务的一种消费方式,有一定消费风险,因此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理性选择。

网谈中,有网友咨询公平秤的设置问题,“去过多个市场,想找一个公平秤,真是不容易,可否设置导向牌或有明显标志? ”赵树民解释,市市场监管局承接农贸市场监管工作以来,不断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市场目前基本都设置了公平秤,并放置于市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方便了广大市民。但个别市场存在公平秤导向标志不明显的问题,下一步会加大对市场的管理引导力度,督促市场增加导向标志,方便市民消费。

还有网友咨询举报无证经营的食堂、餐饮店如何处罚,赵树民回应,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经营的食堂、餐饮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即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 傅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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