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随手拍”敲诈车主被刑拘 北京交管部门表示,以举报为手段敲诈勒索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男子自制“违章停车提示单”,借北京“随手拍”敲诈车主。我们视频截图 扫码观看我们视频
北京警方通报男子自制“违停单”敲诈车主被刑拘
8月初,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上线,市民用手机就能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近日有网友反映,疑似有人以随手拍举报为名,对一些车主进行敲诈勒索。昨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男子徐某借北京“随手拍”敲诈车主,目前已被刑拘。近年来,上海、深圳、青岛、长沙等多地开展了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行动。律师表示,应合理设定举报奖励政策,对以牟利为目的的情形要明确排除在奖励之外。
新京报讯近日有网友反映,疑似有人以随手拍举报为名,对一些车主进行敲诈勒索。昨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男子徐某借北京“随手拍”敲诈车主,目前已被刑拘。
自制“违章停车提示单”索要钱财
10月8日,网络上有市民声称自己遭到了别人利用随手拍平台举报的敲诈,并上传了相关照片。
根据网络上流传出的一张图片显示,有人自制了一张白色的“违章停车提示单”,其大小与一般的违停单据十分接近。该纸条上写着:此处24小时禁止停车(路口有标志,路肩有黄线)。我们已对您的违章车辆视频取证,并将举报到“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北京交管部门收到举报并核实后将实施:扣3分并罚款二百元处罚。
这张“违章停车提示单”上还写着:如果您希望我们终止举报,并不再违章,则需要向一支付宝账户转账,并在转账用途备注中注明:“自愿捐款”与“违章车牌号”两项信息。
记者查询后发现,该支付宝账户的注册人名称为某宁,登记地区为北京市朝阳区,记者尝试向该账户转去了0.1元,支付宝系统显示交易成功,但对方账户却处于不能被添加为好友的状态。
涉事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10月9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官方已介入调查。
昨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2020年10月8日晚,有网民发微博反映有私家车被张贴“违章停车提示单”,要求车主向支付宝某账户转账,否则便将违法停车信息向“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举报。
针对此情况,朝阳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10月9日12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徐某(男,56岁)抓获。经查,10月8日19时许,在朝阳区建国门外某地,徐某将自制的“违章停车提示单”张贴在路边停放的汽车车窗上,“提示单”上称向支付宝某账户“捐款”一百元,便终止举报。徐某利用车主担心被处罚的心理,要挟向其支付宝账户转账,意图非法牟利。目前,该人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追访
警方:恶意举报、勒索将追责
北京交警“随手拍”举报受理平台自8月5日正式上线以来,已经有数十万市民进行了注册登记,每天系统都会收到市民关于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北京交警也会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等渠道定期通报一些市民通过“随手拍平台”举报的典型案例。
9月6日下午,北京交警发布“随手拍”首月运行情况,经筛查审核,市民举报线索中符合证据标准的5.3万起交通违法线索,已依法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据交管部门统计,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线索中,涉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导流带”“加塞并线”“违反禁限行规定”“遮挡机动车号牌”“主干道主路违法停车”“机动车道双排违法停车”“占用盲道、人行横道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最为集中。
针对群众关注的“隐私保护”和“恶意举报”类问题,北京交管部门表示,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要求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交管部门将对每一件举报信息依法、认真核实,恶意举报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交管部门将不再受理其举报。对故意捏造违法事实陷害他人、以举报为手段敲诈勒索,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专家:举报以牟利为目的不应奖励
近年来,上海、深圳、青岛、长沙等多地开展了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行动,引入市民有奖举报交通违法的途径,约束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不过据媒体报道,深圳、青岛等地都出现过因拍摄机动车违法举报而产生的纠纷,一些存在交通违法的驾驶员质疑拍摄者是以赚钱为目的进行举报。9月下旬,长沙一名“职业拍客”在拍摄机动车违停时遭到车主言语威胁、锁喉,引发舆论关注。此次利用随手拍敲诈一事,也引起热议。
对此,康达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师付光强认为,首先应当肯定“随手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平台的积极作用。北京市交管部门依据公安部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搭建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鼓励群众通过随手拍反映交通管理问题,对提升道路交通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但近来,多地发生以牟利为目的的“随手拍”事件,甚至出现了借此敲诈车主的恶性事件,针对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付光强建议首先应进一步规范举报行为,“随手拍”不是随意拍,如不少视频或图片系驾驶人员或乘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拍摄,如不加以规范,反而会分散驾驶人员的注意力,增加交通风险。同时,应合理设定举报奖励政策,并注重正确的舆论引导,尤其是对以牟利为目的的情形要明确排除在奖励之外,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形要及时进行宣传或通报,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利。
对出现的“恶意举报”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交管部门应对其采取通报、举报资格限制等措施,对以举报为手段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京报记者裴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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