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敛财玩“套路” 市南法院宣判一起16人涉黑案件
近日,市南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占智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2008年开始,被告人王占智先后以“首佳投资公司”“德仁桥服务部”的名义,在报纸上刊登民间借贷广告对外宣传,开始从事高利放贷业务,并陆续纠集被告人宋伟、刘永等人加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王占智的组织、策划、指挥下,按照组织分工,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多次进行“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这一组织共实施诈骗犯罪39起,寻衅滋事犯罪11起,非法拘禁犯罪9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1起。自2008年至2013年,这一组织长期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骗取、强占借款人及其亲友房产20余套及钱款等财物,敛财近1500万元。
经过审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王占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七年三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相应判处罚金。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刘卓毅通讯员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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