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供热改造可用配套费 青岛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内三区预计年减2亿多元

齐鲁晚报 2020-09-18 05:07 大字

本报9月17日讯(记者赵波)9月20日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将从现在的每平方米400元大降,工业项目降至每平方米32元、非工业项目每平方米274元。配套费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宽,将老旧小区串联供热系统改并联系统的公共立管改造纳入其中。

17日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通报,青岛《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自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19日。

青岛现行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400元,缴费基数为建设项目规划地上建筑面积,征收标准不区分项目性质。据了解,自2014年下发文件加强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以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累计投资86亿元,新建配套教育设施37处,新增学位28000余个,完成市政配套项目40个,建成市政道路约8公里,新建翻建各种管线约50公里,极大地改善了城市服务功能。

《通知》中要求,征收标准区分工业项目和非工业项目,工业项目每平方米32元、非工业项目每平方米274元,缴费基数调整为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新规实施后,预计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配套费收入每年减少2亿多元,将会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增强企业活力。

《通知》还对配套费使用范围进行调整,增加了老旧小区串联供热系统改并联系统的公共立管改造,以改善居民供热质量。配套费的使用范围还包括:项目规划红线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道路、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环卫、绿化、路灯、交通、电力管线土建、公交候车亭等),规划配建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建设,以及项目供热热源及管网建设。下一步,青岛将继续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确保配套设施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提升住房品质和居住环境,解决项目建成后“出行难”“入学难”问题。

《通知》还对青岛市配套费减免事项进行了相应调整,对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人防工程、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业厂房等项目实行减免,鼓励民生、公益项目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此外,在教育、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联合出台幼儿园配套建设管理办法前,配套幼儿园建设仍按原政策执行。

为避免出现管理空白,2020年9月20日前已办理配套费相关手续但未缴纳的项目,按当时标准执行,若当时标准高于现行标准的,按现行标准执行。

新闻推荐

黄岛街道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将前湾小区纳入今年首批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范围,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据黄岛街道城市...

青岛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