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国首推“智能审批+全市通办”改革 首批33项事项将于近期通过青岛“智能办”平台上线运行
本报9月9日讯9日,市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在政务服务领域推行“智能审批+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推行“智能审批+全市通办”服务,按照“六统一”(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申报入口、统一申报材料、统一信息核验方式、统一审批流程、统一结果展示)标准,对全市智能审批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同步梳理了首批33项全市“智能审批+全市通办”事项,拟于近期通过青岛“智能办”平台上线运行。市民可通过“青e办”APP、“青岛市行政审批微大厅”微信公众号、“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查询事项清单和办理业务。
“智能审批+全市通办”改革是对青岛市智能审批的标准化和全市通办的智能化提升,这项工作目前属全国首创。具体是指某一事项,市本级或某一区(市)实现智能审批且规范运行后,有相同业务管辖权的其他区(市),也按“六统一”标准推行智能办理,实现全市7×24小时“全地域、无差别、实时办”。改革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审批标准明确、证照材料共享程度高的依申请事项,纳入全市统一的“智能办”平台,申请人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只需登录平台选择办理事项,无需查找办理区划、切换办理站点,系统根据申报信息自动推送至相应区划的业务主管部门,瞬时完成审核办理。
《方案》指出,青岛市将围绕已发布的智能审批服务,分批次筛选确定“智能审批+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制定统一标准规范,并在全市推广复制。各区(市)事项名称、业务流程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应及时予以调整,确保不存在个性化、差异化的内容。
“去年以来,作为学深圳、赶深圳的重要举措之一,青岛市在全市推行智能审批改革以来,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延续)、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到期换发等14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办理,实现了审批办事时限大幅压缩、审批效率大幅提升。但随着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同一智能审批事项在不同区划办理名称不一致、办理流程不统一等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一定程度影响改革成效,给企业群众造成困扰。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适时推出‘智能审批+全市通办’,推动智能审批标准化和全市通办智能化,让企业群众一个平台申报、一个标准填报、一个系统审核,为企业群众网上办事提供最大便利。”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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