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会打水漂! 市公安局召开打击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

青岛晚报 2020-08-21 06:42 大字

8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了打击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在打击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方面的相关战果和典型案例,分析了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的常见手段,并就如何识别和远离此类犯罪危害向市民支招。

重拳打击

今年已挽回近3600万元的损失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大力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此类案件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3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98.74万元。上半年,青岛市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打击、“云端”打击成绩排名全省第一。

同时,青岛市公安经侦部门坚持打防结合,组织“扫楼清街”活动97次,核查风险企业60家,其中立案查处4家,正在清理整顿8家。公安经侦部门坚持源头化解,大力开展“5·15”经侦宣传季活动,提升了广大市民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知晓率,增强了防范意识,提升了防骗能力。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把持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活动作为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内容,抓早抓小、防控风险,建立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不断持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同时,也号召广大市民大力支持警方的专项打击行动,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共建、共享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预防上当

四种手段十类情形值得警惕

新闻发布会后,经侦支队民警介绍了现阶段非法集资的四种常见手段: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公众信任。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推广上往往一掷千金,通过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以及发布广告、刊登专访文章、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合法经营的假象。四是利用亲情、地缘等关系诱骗。

如何预防非法集资?警方也给市民支了几招:如遇以下十类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刘卓毅通讯员青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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