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联动 城阳区建立消费纠纷处置新机制
□记者 薄克国 通讯员 孟令胜 报道
本报青岛讯 城阳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城阳区司法局近日出台《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消费领域纠纷的优势,让消费者维权在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中间,又多了一条人民调解的渠道,推动群众诉求快速有效解决。
7月24日,城阳区一家健身机构发行预付卡引发132名消费者集体投诉。通常情况下,此类消费投诉会被分流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调解,调解满意则皆大欢喜,如双方协商不成,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终止调解”。“终止调解”以后消费者如果继续投诉,根据上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不予受理”。有时调解协议“达成容易但履行难”,消费者如想继续维权通常需走司法途径,部分消费者因考虑司法诉讼时间长、程序多、找律师等原因选择放弃维权。
针对这种情况,城阳区建立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将社会反响强烈易引发舆情关注的、群众反复投诉久拖不决的、超出规定期限难以办结的重难点消费投诉,由城阳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专职律师、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外聘法律顾问和相关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商会负责人组成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体集智多元调解,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经人民调解达成一致的出具《投诉调解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司法确认,如不按调解意见履行,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快捷、安全保障。
这起由预付卡消费引发集体维权的投诉,在导入城阳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后,经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召集消费者代表、涉事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出租方代表,由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专职律师开展三方联合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为132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截至目前,已通过该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处置并办结消费纠纷重点难点诉求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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