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总部企业最高补助4000万

青岛早报 2020-08-11 05:11 大字

早报8月10日讯 8月7日,《青岛市总部企业招商行动方案》的配套文件《青岛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正式公布,对总部企业发展推出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在青新注册的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给予不高于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2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不高于2000万元一次性补助;20亿元以上的,给予不高于4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在青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且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自认定之日起按照认定后第一个完整年度所产生地方财政贡献总额50%给予补助,后两年分别按企业所产生地方财政贡献总额25%给予补助。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青岛市总部企业已达440家。

(青报全媒体记者 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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