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救治有了“绿色通道”
7月24日,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由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银保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制定的《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还联合下发了 《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治 “绿色通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为道路交通事故危重伤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妥善救治,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建立联动机制
《规范》适用于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发生重伤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以及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燃烧,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大型客车、校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等车辆发生翻车、坠车、燃烧事故,造成群体性伤亡等情况。上述事故发生后,将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指挥组,立即启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组织指挥公安交警、消防救援、卫生健康、银保监部门及保险企业展开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值得一提的是,各保险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按照救援优先、特事特办的原则,在机动车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积极开展赔付工作。银保监部门将督导驻青财产保险公司落实医疗费用先行垫付工作。
明确救援流程
《规范》明确了救援流程,公安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对符合应急救援的事故,启动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清理应急救援通道,引导消防救援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开展施救工作。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启动快速救治“绿色通道”。需要医疗费用垫付的,经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向保险公司出具医疗费用垫付通知书;伤员符合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审批办理救助基金垫付。危重症事故伤员需要紧急转院的,在具备条件区域,组织协调“空地一体化”应急救援;消防救援部门接到报警后,就近调度事故发生地消防救援队伍,展开破拆抢救受伤、受困人员,对事故车辆进行灭火,堵漏、稀释有害物质等施救工作;院前急救部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互通和反馈制度,加强与交警部门联动,快速传递信息。急救站点根据伤员情况,调度急救车赶赴现场实施急救。院前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进行快速评估,启动救治预警级别、实施必要的处理并确定接收医院,并将伤情、采取急救措施等信息提前告知接收医院。接收医院获得伤员相关情况后,迅速启动院内急救程序,开启绿色通道,做好人员、设备、药品等准备。院前急救人员将患者送达后,双方对伤者主要伤情、次要伤情、已经采取的急救措施、急需的急救措施等进行交接。
空地联动救援
为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了《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治“绿色通道”实施方案》。根据伤病员情况“快速就近、有效救治”,保证急救转运高效、安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危重症事故伤员需要紧急转院的,在具备条件区域,组织协调“空地一体化”救援。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青岛市急救中心启动航空医疗救援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两架医疗直升机,每架直升机每年可提供300小时的医疗救治服务,可为重大交通事故以及危重患者转运提供便利。
发布会上公布了20位岛城知名救治专家、28家危重伤员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定点医院和135个交通事故伤员救援点,方便道路交通事故危重伤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妥善救治。
青报全媒体记者 于滈 通讯员曲海青 栾心龙
新闻推荐
7月23日,记者了解到,近日,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交通一卡通运营企业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在青岛进行了座谈...
青岛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青岛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