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多方协作 化解矛盾纠纷城阳法院成功调处一起轻伤害案件
近期,青岛城阳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探索多方协作的民间纠纷调解机制,通过与公安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以及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单位多方协作,成功调处了一起由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得轻判,案件处理获得圆满的结果。
2019年12月某日晚上,居住于青岛市高新区某小区的刘某甲、李某,在小区内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相互厮打。过程中,刘某甲电话联系其儿子刘某乙,刘某乙闻讯赶至现场帮助控制、殴打李某。后三人被小区邻居劝解,双方均有损伤。经公安机关进行法医鉴定,刘某甲之伤构成轻伤二级,刘某乙之伤构成轻微伤,李某之伤构成轻伤一级。
三人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因邻里纠纷冲突升级,相互殴打致对方受伤的事实。2020年月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将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李某起诉至城阳法院。
城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受理此案后,依法进行了阅卷、询问被告人以及开庭审理等工作。办理过程中发现,本案系邻里之间偶发纠纷引发,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均有互相赔偿争取谅解的意向,遂认为本案不宜盲目追求结案率,应当以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为目标,争取调解结案。
考虑到3名被告人均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有所欠缺,城阳法院积极与城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3名被告人制定了辩护人。通过律师的介入,向被告人分析案情、释法明理,为案件的成功调处打好基础。公安机关,尤其是辖区派出所作为第一处警单位,对案件的起因、经过和现场情况掌握最全面,最适宜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调解。城阳法院积极联系高新区公安分局火炬路派出所,协同进行调解。经过多轮调解工作,最终双方互相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出具了谅解书。
出于慎重考虑,承办人深入基层,分别走访了被告人所在社区、单位的领导,居住小区的物业主管及邻居,了解3名被告人的现实表现、本案调处的效果以及现在的关系等情况。并召集物业人员、小区邻居及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座谈,双方当事人再次互相鞠躬道歉并握手言和。城阳法院刑事审判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罚政策,综合考虑本案的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以及走访了解的情况,先后经过合议庭评议、法官专业委员会研究以及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3名被告人均做免予刑事处罚处理。3 人均表示服判息诉,并对法院的帮助和教育表示感谢。
朱萍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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