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户口整顿工作开始 逐人逐户排查人口信息

半岛都市报 2020-06-25 06:39 大字

半岛记者孙桂东报道

本报6月24日讯6月23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

根据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公安机关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取入户核对、数据比对或者电话、网络等不见面采集相结合的方式,逐人、逐户核对全市常住人口信息。

本市居民也可以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主动核对人口信息或者通过公安机关研发的手机申报APP程序自主申报核对人口信息。

凡是已征兵入伍、出国定居、死亡人员、加入外国国籍等按照规定应当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户主或者其他亲属应当在2020年8月2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对持迁移证未落户、出生未申报户口等各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无户口人员,应当在2020年8月2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咨询或者办理申报,依法依规登记户口。

清理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凡是年满16周岁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者未到公安派出所采集录入照片人员,其本人应当立即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或者采集录入照片。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凡是持有重复户口、虚假户口的居民,应当立即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注销。公安机关在户口整顿过程中,发现居民持有或者使用重复户口或者虚假户口,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凡是现居住地址与居民户口簿登记的住址不符的人户分离或者空挂户居民,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记核实人口信息。

本市居民发现持有、使用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或者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规定的问题线索,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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