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停摆空调罢工商场冷清商户难安
复工至今,城阳月星家具生活广场内依旧冷冷清清。
文/图半岛记者孙桂东刘玉凡
目前岛城各行业正加速复工复产,经济逐渐复苏。但是,城阳月星家具生活广场内却依然有点冷清。近日,有商户向记者反映遭遇了烦心事:商场里空调没法用、电梯停运,本就生意不好,商场还要加租。如今商户们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商场近半年没开业
商铺续约还要加租?
商户王先生反映,商场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硬件设施不行,管理服务也不好,一直都没有什么人气。如今电梯也不开,还经常拉闸限电。他们这些老商户都是2014年或2015年就在城阳青威路月星家具生活广场租赁的场地,“说起承包的这几年,真是一肚子苦水。招商时承诺得很好,但很多硬件、软件都没做到。从营业开始,空调就一直不好用,冬天不制热,夏天不制冷。商场组织的活动也不多,商户们自己拉来客户,一看这环境,很多生意就黄了”。
另外,王先生反映商场的管理也做得不好。当时承诺入驻率能达到80%。但商场的商户一直都不多,人气很不足,生意比较冷清。今年因为疫情的原因,商场近半年没开业,今后发展前景不明朗。“承诺的东西没有,硬件设施没有做好。”商户们表示,商场的管理方一直都在更换,目前只有几个保安,如何能吸引人流量?
而商场租赁方表示,有一些商户还没有交租金,部分租金没收上来,所以才拉闸限电。
“我们没有交费是有原因的,商场承诺的东西没做到,商户们受到的损失怎么办?”有商户表示,他们还面临续租的问题。很多商场因为疫情的原因,都给商户减免租金,“我们这里不减免也就算了,很多合同快到期的商户得到通知,想要续约还得增加租金”。
还有商户表示,有一些合同是今年1月1日刚签订的,年底才到期。这部分租金早就已经交了。生意没法做,这部分损失又该怎么办?
续租、商场前景不明朗、生意干下去挣不到钱……但如果不续租,前期投入的几十万元就要打水漂,商户们感到进退两难。
不同商户需求不同
商场租赁方希望“单聊”
6月12日,记者跟随商户们一起找到商场的租赁方青岛同致富达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双方对于租赁期间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续租等问题进行协商。
商户们表示,他们需要解决的主要是合同期内存在的问题,给商户们造成的损失怎么办?商场打算怎么办下去?如果续约的话,该怎么办?
在现场,商场租赁方的卢经理表示,不同的商户有不同的需求,他们希望能够一个一个单独谈,针对这些问题,单独谈才能解决。关于空调以及电梯没法使用的问题,卢经理表示,有一些商户没交租金,肯定没法使用。但商户们坚称,电费已经交了,电梯应该正常使用。而且,还有今年1月1日刚签订合同的,已经交了租金也没法使用。针对这些问题,租赁方正在跟商户们努力协商解决。
■律师说法商户可主张减免租金
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
张律师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没有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对其明显不公平,承租人请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引导当事人参照有关租金减免的政策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合同。
“建议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由市场监管部门协调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张宝清律师说。
电缆无主有电难通
□半岛记者孙桂东
6月15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本想把家中一套闲置房收拾一下住进去,结果不通电,检查才知是入户电缆烧坏,想维修却被告知:物业只负责代收电费,电力部门则表示只负责后期接管供电。百米入户电缆,只能业主自己出钱维修?
电缆烧坏业主掏钱修?
张先生说,自家这套房在城阳区明阳路287号翰林小区69号楼,户主是他的岳父王先生,交房后一直没有去居住,但当时用电都是正常的。2018年的时候,他们去过一趟,一开灯发现家里没有电,当时以为是小区整体停电,就没放在心上。
2020年4月,他们想把房子重新装修后住进去,却发现小区其他居民家用电正常,只有自己家没电。于是,张先生就找物业反映这个情况。物业公司找来电工进行检查,发现是从配电箱到房屋电表之间的电缆烧坏了,修好了就能重新通电。
“本来挺简单的事,却迟迟解决不了。”张先生说,他们找物业维修,物业答复让张先生自己想办法解决。张先生说,电缆是在入户电表之外的,按理说应该归物业或供电部门管,室内的线路由业主自己负责。物业却回复,他们只是代收电费,没挣一分钱,不应该由他们负责。事情就这么一直拖了下来。
小区电力到底谁来管?
随后,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经理吉先生。吉经理说,张先生反映的这栋楼属于小区一期,电力供应都是从配电箱接出电缆,然后单独入户到居民家里,电缆长一百多米,电表是安装在居民家里的。
这个小区的用电他们只负责收取电费,然后上交电力部门。张先生住的这栋楼处于小区一期跟二期的交界处,原本电力部门说要收回去直管,但一直也没接收。张先生买了这套房子后,从2014年开始基本没居住,之前也没有反映过家中没有电,直到今年4月份才反映这个情况,他们经过检查才发现是电缆烧坏了。
什么时间、具体怎么坏的,现在也不清楚。目前物业公司只是负责代收电费,用电这块没挣一分钱。所以,让物业出这笔维修费用确实有点为难。他们也联系了电业局及相关单位,研究如何恢复供电以及后续电力由谁来管理的问题。
随后,城阳区电力部门的工作人员郭先生回复记者,这栋楼的用电是由物业来管理的。所以,维修这一块并不属于电力部门。后期如果物业想把用电移交给他们也可以,但是有个前提,需要将电缆修好以及对用电设施进行改造,符合要求后才会接管。
■律师说法
责任划分明确,应由物业维修
上海(青岛)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钢律师表示,根据供电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供电主线路到配电箱,由电力部门来负责管理、维修。而从配电箱到居民家电表之前的这一区域的电线,应该由物业公司来进行管理维修。已经查明了损坏的线路应该是由物业公司来负责,那么就应该由他们来及时进行维修,保障居民的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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