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定下“规矩” 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发布 其中提到大力推进电梯加装工作
本报6月10日讯近日,青岛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简称《导则》),提高改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老旧小区居民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文件提出,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应大力推进电梯加装工作。
《导则》主要包含了老旧小区改造界限的划分,明确了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的基本内容和建设标准,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和后续运维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导则》中所称城镇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城镇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
根据《导则》,老旧小区改造应减少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老旧小区改造应将年久失修、破损老化严重、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各种基础类设施优先纳入改造范围,包含老旧小区内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管线整治(水电气暖、管线规整、光纤)、建筑物修缮、垃圾分类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将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出资占比高的且包含电梯安装、海绵城市建设、无障碍环境建设、停车场(库)建设、建筑节能改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内容的小区列入改造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老旧小区应合理利用小区空置公共用地建设停车场(库),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或社区居民集资新建地下或立体式机械停车场(库),充分利用老旧小区空间,科学增设机动车停车位。老旧小区改造可结合本地著名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企业,推进智慧社区的建设,推进智慧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傅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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