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用好考核“指挥棒”

大众日报 2020-06-03 09:39 大字

□记者 张晓帆 报道

本报青岛讯 5月26日,青岛市李沧区下发《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持续发挥好考核的导向、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让“干得好”的干部“考得好”,“考得好”的干部“用得好”。

近年来,李沧区坚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精准化实施“奖、罚、情、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树立可见可学可比的标杆,形成激浊扬清、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和制度约束。

在强化干部激励方面,李沧区探索建立干部考核纪实数据库,以干部为主线,跟踪干部在不同阶段不同岗位工作情况,记录干部承担重点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位次等。

李沧区通过建立干部正负面清单和正负面典型事例库,将政治不过硬、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年轻干部记入负面清单,在处分期内全部不予提拔重用;将表现优异的年轻干部记入正面清单,对德才素质过硬、敢于担当、实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尤其是在院士港建设发展、“攻山头、炸碉堡、打硬仗、创实绩”“双招双引”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中,取得突出业绩发挥核心作用的,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埋头苦干、成绩显著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彰显“以考核定实绩、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

李沧区落实重点工作突出贡献奖励制度,按照依绩定奖、依岗定奖、依规定奖的原则,对区重点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按照奖优惩劣的原则,李沧区综合考虑履责情况、工作贡献度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物质奖励。至今,已对19个考核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发放重点工作突出贡献奖,奖金共计630万元,全部落实到个人。

在强化精神鼓励方面,李沧区综合工作质量和效率、工作主动性等方面因素,强化工作推动过程的激励效果,每个季度表彰一批勇于奉献、主动作为、贡献突出的单位,奖励一批敢于担当、善于谋划、扎实苦干的个人,让想干事、干成事的人劳有所得、功有所奖。近年来,已授予50个次单位“突出贡献单位”称号,对102人次记个人三等功,给予334人次嘉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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