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成立 执行和解中心

半岛都市报 2020-04-22 01:28 大字

□半岛记者王洪智通讯员何文婕吕佼报道

本报4月21日讯4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据了解,和解中心负责民事执行案件登记立案前和解工作,由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及律师组织当事人和解。达成执前和解后,由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转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即时履行完毕的,按执行完毕结案。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的,按终结执行结案,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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