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老金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20日至25日

大众日报 2020-04-08 09:43 大字

□记者 薄克国 报道

本报青岛讯 4月5日,青岛市人社局再次发文提醒广大退休人员,4月起,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将统一调整为每月20日至25日。

自2020年1月1日起,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筹,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基础,实现省级统筹后,将进一步提高基金规模效应、增强抗风险能力。

青岛市按照省级统筹工作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关于统一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的要求,将青岛市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确定为每月20日至25日。请广大离退休人员,疫情期间尽量错峰到银行领取养老金,以降低风险,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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