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63项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大众日报 2020-04-08 09:54 大字

□记者 张晓帆 报道

本报青岛讯 3月31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共涉及广告监管、电子商务、医疗器械等11个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的33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截至目前,不予处罚事项已扩展至63项。

据悉,2.0版清单共涉及广告监管、电子商务、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等11个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的33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同1.0版本相比,2.0版清单进一步强化了惠企力度,如清单第一项涉及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等用语的违法行为,为企业减轻处罚的幅度起步就是20万元;清单有11项涉及电子商务、网络食品生产经营和医疗器械经营等,主要是支持线上网络经营、网络餐饮服务、医疗器械等行业企业尽快复工;另外,还有11项是对企业未及时办理证照登记、变更和备案等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为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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