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报废车罚款七百并拘留
本报3月24日讯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全力保障复工复产期间道路安全畅通,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全力以赴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期青岛开发区交警针对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四类车辆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3月14日,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在辖区长江路与嘉陵江路路口、长江路与江山路路口、香江路等多处重点路段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上午9时47分许,记者在长江路与嘉陵江路路口执法现场看到,交警拦下一辆鲁U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张某无法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而且经过交警查询后发现,张某不仅仅是无证驾驶这一项违法,其所驾驶的鲁U号牌二轮摩托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据现场执勤民警介绍,张某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受到罚款700元,处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同时将依法对其驾驶的摩托车进行强制报废。
当天上午的整治行动中,在长江路与嘉陵江路路口这一处执法点就查处五起摩托车违法行为。记者了解到,开发区交警将会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开展持续整治行动,努力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记者汤臻通讯员潘志强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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