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5万,咋贷了6.8万 市民王先生买车办贷款遭遇烦心事

半岛都市报 2020-03-19 01:25 大字

半岛记者孙桂东报道

本报3月18日讯近日,王先生反映自己遇到了一个很郁闷的问题。他去年10月份去一家车行买二手车,还剩下5万元尾款。车店推荐找美利车金融贷款。但是,等到自己还款的时候,却收到了浦发银行的短信,自己竟然成功贷款68560元。

2019年10月份,王先生在青岛一家车行买了一辆二手车,总价7.5万元。他付了首付2.5万元,还剩下5万元。这5万元可以办理分期付款。王先生说,当时是车店的工作人员推荐的美利车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来办理贷款。“找谁办都一样,反正都是贷款,”王先生说,当时也就没考虑太多,就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了贷款。但是,等到签完合同,他收到了浦发银行发来的短信通知,自己成功贷款68560元本金,每个月还款2135元,总共还36个月。

王先生说,当时美利车的业务员说的是加上GPS安装费等其他费用,总共需要贷款54700元,自己觉着合适也就同意了。他们并没有提到还有其他的费用。

遇到同样问题的还有王女士。王女士介绍,2019年8月份,她在城阳二手车交易市场买了一辆车,当时跟业务员约定贷款4.8万元,结果给贷了60250元。签合同时发现了问题,业务员说60250元是本金加利息。但是当贷款成功的时候,她却被告知60250元是本金,她要按照这些钱来还月供,而且贷款的机构换成了另外一家银行。“这不是等于拿着我们的信息,从另外一家银行办贷款?”王女士说,还有一些客户也是遭遇这样的套路。

3月18日,记者拨打了当时给王先生办理贷款的美利车的工作人员。然而,当记者表明来意后,对方说公司已经把他们给解散了,有问题可以咨询公司的客服电话,随后就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拨打了王先生签约合同上的公司客服电话,但是已经提示为空号。

对此,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本案例中,商家指定消费者贷款银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还受欺诈多贷款1万元支付给商家,对此商家构成不当得利,应当将其多收到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返还赔偿给消费者。“建议消费者在贷款买车时,务必选择信誉好的银行办理,并认真阅读贷款合同条款,仔细慎重签约,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人员协助办理,以免发生纠纷,造成损失。”张宝清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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