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入境瞒报者“确诊治疗自费”网友建议全国推广

南国早报 2020-03-16 14:03 大字

青岛流亭国际机场海关人员向旅客示意填写《入境健康申明卡》。 新华社发

3月13日,河北省唐山市发布公告,其中规定,对境外入(返)唐山者若刻意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本人一旦感染,所有治疗费用自理。

公告一出,众多网友纷纷点赞并“建议全国推广”。

1不管何种原因

瞒报谎报都不可原谅

最近,河南郑州“境外输入病例郭某鹏瞒报行程”一事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另外,深圳某女大学生,瞒着父母独自一人游览欧洲13国,回国时因发热在珠海被隔离,所幸被排除新冠肺炎,但因为未如实申报出境情况,学校对其作出纪律处分。

接连登上热搜的这二人,借用法律术语来说,一个属于“感染既遂”,一个属于“感染未遂”,但都带给公众不小的震惊和愤怒。

目前,虽然国内防疫形势渐趋明朗,但输入性风险仍在不断增加。据人民日报微博数据:截至14日12时,中国以外136个国家和地区已累计确诊63119例。

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截至3月13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95例。其中,有十余人因瞒报被调查。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瞒报谎报都不可原谅。瞒报不仅会增加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成本,制造恐慌情绪,还会破坏一个地区一个省份“零新增”的局面,让“近在咫尺”的复工复产开学不得不延迟,其沉重代价难以估量。

2唐山“狠招”获赞

“赏罚分明”有利疫情防控

河北唐山市3月13日发布公告,对境外入(返)唐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此外,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当地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唐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唐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5-2530110)。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该措施收获众多好评。人民日报客户端发布人民锐评:“刻意隐瞒病情入境,不配享有免费治疗”。文中称,“疫情防控远未到刀枪入库的时候,在全民齐心抗疫之际,即便帮不上忙,也别添乱。如实报告个人情况,是身为公民的底线要求,请尊重他人的不懈努力。”

《参考消息》微信公众号发布评论:“大快人心,终于有地方出重拳了!”文中称:“对境外返回者并未拒之门外,体现了‘一视同仁’;对于瞒报者在追责之外一旦确诊就自费治疗,也体现了对辖区民众的责任心——可以说,关照了入境者的需求,亮明了对违规者的态度,也回应了国内民众的呼声,‘赏罚分明’,有理有利有节。”

《检察日报》正义网发表署名评论文章《入境隐瞒接触史者治疗费个人承担:这才公平》。文章里写道:对隐瞒行为进行惩戒,包括让其承担治疗费用,既是行为人应付出的代价,也是对其他有意隐瞒病情者的警示。当然,疫情当前,治病救人是头等大事,国家不会因为需要自行承担者拿不出治疗费而不予救治,但这笔钱该由他们承担,这一点是明确的,国家可在事后追偿。

文章最后一句表示:“唐山的做法,别处也不妨学学。”

对于唐山的“狠招”,众多网友建议在全国推广。

3刻意隐瞒如何定罪?

对“明知故犯”早有定罪标准

那么,已经确诊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人,拒不服从隔离治疗措施;或者曾经进出疫情高发地区、已出现发热等感染症状,仍刻意隐瞒甚至进入公共场所等情况,将如何定罪?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应当接受隔离治疗。已经确诊或者疑似病人违背法定义务,拒绝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的,显属“明知故犯”,属于希望或者放任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危害公共安全,对此,依法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央视、《检察日报》、《中国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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