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保寿险“以案说险”

青岛早报 2020-03-14 05:58 大字

在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跟大家聊聊,投保时非常重要的环节——“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对过往的健康问题有所隐瞒,万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如约理赔吗?让我们先来了解健康告知的相关规定吧。

虽然各家保险公司不同产品的健康问卷会有一些不同,但总的来说这些健康告知的信息都会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以何种方式承保,以及保险费率的高低。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后,核保人员根据投保人如实告知的情况一般会有以下 5种结论:

1、标准承保:这是最理想的结果。

2、加费承保:原有病史增加了风险,需要用更高费率进行承保。

3、除外责任:除外该部位发生重疾及其并发症的责任。

4、延期受理:目前健康状况不明,不能决定是否承保。

5、谢绝承保:该疾病发生的风险超过了公司的承受范围。

如果遇上“加费承保”或“除外责任”这种情况,建议保险消费者选择投保,后期可能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原因转为“拒保”。

以上是消费者投保时健康状况如实告知后通常的核保结论,如果投保时故意隐瞒病史,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呢?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一下吧。

王女士2016年10月投保某重疾保险保额20万元,2017年7月,王女士因乳腺恶性肿瘤住院治疗,出院后申请理赔,经调查发现,王女士在2014年至2016年间就乳腺疾病多次在医院就诊,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做出解约拒赔的理赔结论。

王女士对此结论不服,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被保险人投保时未将自己检查情况向保险人作如实告知,属于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据此,法院做出驳回被保险人诉讼请求的判决。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保险消费者在投保时,对健康状况进行如实告知是非常必要的。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坚持为广大客户提供 “责任、智慧、温度”的服务,如有关于理赔方面的疑问,欢迎拨打热线电话 0532 -58708110,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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