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今年至少建10个教育集团
早报3月10日讯 10日,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化基础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 《意见》中提到,2020年,全市至少建立10个教育集团;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立30个教育集团。教育集团将在管理互通、师资共配、研训互动、文化同建、资源共享和质量共提等方面,打破校际壁垒,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与辐射,实现集团内学校共赢。
坚持“一集团一特色”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自2019年初在青岛二中、青岛五十八中、青岛实验初中三所局属优质学校试点,探索跨区域、跨学段、跨性质的集团化办学,三所学校教育集团先后成立,为青岛市集团化办学提供了经验借鉴。逐步推进全市范围内集团化办学也成为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推动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需要。
《意见》提出,要分步推进,市、区市层面统筹城乡学校布局,坚持试点先行,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增加教育集团的数量,坚持“一集团一特色”,成熟一个组建一个,提高教育集团办学质量。集团层面,坚持有计划稳步扩大集团规模,避免短时间内快速扩张。还要坚持教育集团核心校在保证自身教育教学质量不降低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造血”功能,适度发挥“输血”功能,提高成员校在学校管理、师资培训、学生培养、课程开发、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整体水平,实现集团共同发展、效益最大化。
“1+N+X”模式办学
《意见》中提到,集团化办学基本模式为“1+N+X”模式,“1”是指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指不同区域、不同学段、不同性质的基础教育学校;“X”是指企业、综合高中、高等教育机构、实践基地、社会场馆等各类团体。鼓励教育集团创新,发展集团特色。从学校之间的合作关系上,集团化办学包括融合型、聚合型和联合型。
融合型教育集团原则上限于同类型、同学段、同性质学校之间。核心校与成员校实行一长多校,实行统一法定代表人,统一经费,统一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高度统一模式,增加优质学位供给,推动学校快速优质发展。聚合型教育集团原则上限于不同类型、不同学段学校之间,核心校与成员校建立比较紧密的合作关系,成员校保持独立法人、实施独立管理。而这其中又分3种类型,即基础教育跨学段聚合,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各学段学校之间聚合,打破学段壁垒,整合各学段优质资源,经批准试点实行贯通式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聚合,实施课程融合、学分互认,创新教育模式,依据学生学习能力和意愿探索在集团内学籍互转的具体办法;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聚合,聚合高校在师资培训、课程开发、创新实验室建设与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引领基础教育集团发展。联合型教育集团核心校与成员校基于项目建立相对松散的合作关系。
中小学实施集团化办学,集团的成立、纳新、退出等需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育集团要建立内部管理协调机制,建立集团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教育集团招生坚持“一校一案”原则,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确定,鼓励教育集团在学生培养方式上的创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集团化办学政策、经费、师资等多方面的支持。 (记者 王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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