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创母基金启动募资
早报2月28日讯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抵挡不住青岛发展的脚步。记者28日从青岛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悉,《青岛科创母基金申报指南(暂行)》正式发布,这是青岛向全国发出的一份创投邀请函。
重点投资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据悉,青岛科技创新母基金由省、市、区政府及各级国企共同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青岛科技创新子基金 (以下简称 “子基金”)。根据科创母基金的政策规定,青岛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科创母基金的管理机构,面向全社会征集科创母基金拟参股的子基金。青岛市已经出台了在全国范围内具备竞争优势的创投风投落户政策,包括落地奖励、办公支持、人才奖励等。同时,《申报指南》规定,子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中认缴出资额,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指南还对基金设立类型、存续期等进行相关规定。其中,要求子基金应注册在山东省青岛市内,子基金管理机构注册地不受地域限制。
《申报指南》还规定,投资领域聚焦硬科技,对标科创板,重点投资于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支持原始创新、成果转化及高端科技产业化项目培育。其中,重点关注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5G;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半导体;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物联网;生命科学。
基金管理机构需满足五大条件
记者获悉,基金管理机构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中国大陆注册,且实缴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创投类基金可视情况降低实缴资本),有较强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二是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三是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投资成功案例,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高级管理人员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四是基金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第五是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向符合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在提交基金申报方案时,应至少已经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50%的资金。
在子基金收益分配方面,《申报指南》提出,根据“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原则,投资收益先按照子基金各出资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各出资人收回实缴出资,剩余的投资收益再按照子基金协议(章程或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分配。子基金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首先由子基金管理机构以其认缴出资额承担亏损,剩余部分由其他出资人以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承担,超出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亏损由基金管理机构承担。
子基金和项目投资申报联系方式为ppm@qdkcmjj.com,有意向的机构可以发邮件与青岛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记者 锡复春 见习记者 程琦)
/ 新闻内存 /
2019年5月9日,以“打造开放新高地、建设科技引领城”为主题的2019全球 (青岛)创投风投大会在青岛举行。大会宣布青岛将面向世界打造创投风投中心,并设立科技创新母基金。同年7月18日,青岛市科创母基金成立揭牌,基金目标规模500亿元,首期规模120亿元,预计将撬动近400亿元规模的高端科技产业化项目。本基金优先投资于青岛市科技创新领域的股权投资子基金。 记者 锡复春
新闻推荐
蝶梦听说江南的樱花开了,依然纯洁而美丽。突然想起奔波在武汉战疫一线的你——你还好吗?说起来素不相识,从你急匆匆踏上...
青岛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青岛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