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小年为了蓝天不放鞭

青岛早报 2020-01-16 05:33 大字

早报1月15日讯 今年1月1日起,青岛市内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全域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6日是传统意义上的“小年”,15日,青岛电子学校特别举行了禁放烟花爆竹的主题签字倡议活动,向全校2000余名学生、家长和老师宣讲禁放烟花爆竹知识,发出禁放烟花爆竹倡议。

家长师生共同发起倡议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青岛市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低碳、环保的喜庆方式来庆祝新春佳节;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自觉宣传和传播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1月15日下午,青岛电子学校台东校区借召开家长会的时机,在操场上向全校2000余名家长和学生发起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

现场学生、家长和老师也都积极响应,在写有“珍惜生命,关爱健康,保护环境,拒放烟花爆竹”标语的条幅上签名,表达禁放烟花爆竹的决心。“感觉这种形式特别好,可以让我们每一名同学都参与进来,成为青岛这座城市的守护者。 ”现场学生告诉记者。

布置“禁放”主题寒假作业

记者采访了解到,岛城多所学校在校内发起了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我们在‘小年’当天,会借助学期休业式的时机,举行‘保卫蓝天,保护环境,小手拉大手’禁放烟花爆竹活动启动仪式,让孩子们树立禁放烟花爆竹的意识。”青岛第二实验初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还有学校布置了与禁放烟花爆竹主题相关的寒假作业。“我们布置了‘践行生态文明’假期成长作业,禁放烟花爆竹就是其中的一个小研究课题,目的就是让学生在研究中树立起环保意识。”青岛桦川路小学老师辛晓慧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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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令”将受罚

记者了解到,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中明确了处罚措施: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500元罚款。

对违法制作、销售、运输、携带、邮寄烟花爆竹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违反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记者王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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